市委领导在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是调整后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内容十分重要。刚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民政局结合自身职能,就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述职。xx同志代表领导小组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工作回顾和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 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胡锦涛同志指出:“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在今年召开的湖北省青年工作会议上俞正声同志指出:“要大力维护下岗失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残疾青少年、辍学流浪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青少年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市委书记黄关春同志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以关爱、帮扶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实际困难。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的关爱,体现了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关注。
20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预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全省综治委全会上通报的全省地市州的群众安全感暗访调查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危机感普遍排在十个突出问题的第2至5位。xx市排在第2位。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案件作案人员中14—17岁未成年人分别占全部犯罪人数的23.4%、17.6%、22.6%;起诉的未成年人分别占19.1%、14.5%、18.9%。 07年上半年青少年违法犯罪又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团伙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偶发性的基础上,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是闲散青少年等群体违法犯罪凸显。闲散青少年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54.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今年3月,发生在xx的系列胁迫在校学生卖淫案,龙某等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为社会闲散青少年。二是14至17岁青少年犯罪状况日益突出。今年6月17日发生在xx县王店镇某中学致2名初中生被刺伤的校园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是年仅14岁的7年级学生。三是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城区入室盗窃、偷盗机动车等以侵财为目的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四是因非法网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五是家庭问题和失学辍学问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仍将呈高发态势,诱发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因此,我们必须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从构建和谐xx的高度,从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入手,加强调查研究、协调配合、区域联动,提高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学校和社区是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和就业的重要场所,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学校、社区的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从领导、组织、机构、措施等方面加强预防工作。
要充分发挥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功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功能,引导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青少年思想活跃、思维敏捷,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也最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发挥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孝文化的宣传,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为人处事的基本道德和明礼守信的基本准则。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全市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要达到100%,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四落实”。学校要配合司法部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青少年主动学法、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