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这是在全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举行的一次盛会,是我区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市残联领导和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出席大会的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区残疾人及其亲属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同志们,以及关心、支持我区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崇高的事业,残疾人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自1994年召开区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残联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办实事,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区残疾人事业的长足发展。10年来,康复经费切实保障到位,康复工作成效显著,特殊教育稳步发展,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加强,社会环境进一步好转,扶贫解困工作富有成效,劳动就业取得良好效果,残疾人状况得到切实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有关部门和全区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残疾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结果;特别是区残联和全体工作人员,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倾注了智慧和汗水,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借此机会,我再次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和致力于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各位领导、各界人士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区实现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残疾人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委、区政府希望区残联组织带领广大残疾人,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建设,为建设现代化新--,顽强拼搏,再创新业。文秘114版权所有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
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崇高事业,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一项实际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更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社会的和谐文明进步,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残疾人事业摆上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满腔热情地支持残联工作,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实实在在地为残疾人解决生活、就医、就业和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让残疾人早日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社会物质文明成果,让残疾人安心,让残疾人亲属放心,让社会满意。
二、大力弘扬扶弱助残传统美德,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为特殊、最为困难的一员,他们与健全人一样有血有肉,有人的尊严和权利,他们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和支持。我区残疾人生活水平总体上还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扶贫济困任务仍然艰巨,残疾人问题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工作、生活的道德意识和社会环境,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增强责任感,提高道德境界,带头善待残疾人,用真情实意来关心这一特殊群体,用改革精神来解决残疾人遇到的困难,用人道主义精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利益。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要,积极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一系列群众性扶残助残活动,让人人都为残疾人献上一份爱心。
三、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一部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典。各级各部门要以组织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线,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对全省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漳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漳州市人民政府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切实抓好残疾人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努力为全区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在农村各项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困难,不折不扣地减免各种负担,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