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主席创先争优暨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建设会上的讲话第2页
选拔到村妇代会、社区妇联工作岗位上来,为妇联组织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目前,我省正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党政工作机构综合设置,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明显减少。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乡镇机构改革给妇联班子建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配好配强妇联干部。要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广公开考选、公推直选、竞争上岗、选聘高校女毕业生等方式,选拔优秀女性到乡镇(街道)妇联工作。加强基层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制定好“十二五”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启动新一轮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期间,对基层妇联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明年各市、县(市区)妇联要集中对换届后的村妇代会主任进行任职培训。积极推动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有利于参与基层事务管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从根本上解决待遇问题。全国妇联明确提出:“大力推动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村委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比例达到100%,进党支部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我省第九届村“两委”换届后,女性进“两委”比例与全国妇联要求差距较大,完成这一要求,任务艰巨,压力很大。推动女性进“两委”,不仅是数字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必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抓住明年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契机,力争实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的比例达到100%,“两委”中女性正职比例有较大提高。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五个环节。一是提前运作,积极争取制定保障性政策。我省村“两委”换届初步安排在明年年初。省里近期就要启动“两委”换届试点工作。这次会后,要立即行动,积极争取出台女性进“两委”保障性政策。,省妇联积极争取,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农村社区“组织班子中要有女性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xx年)》将“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为我们争取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德州、东营在市委文件中,已对女性进“两委”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要积极争取,推动在村“两委”换届意见中对女性进“两委”作出明确规定,积极推行“定位选举”、“专职专选”等有利于妇女当选的政策措施,为女性进“两委”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在20xx年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前,推动农村妇代会普遍换届。去年,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在6市12县36个村开展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100余名妇女通过直选,进入妇代会班子,深受妇女群众欢迎。正在修订的《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拟规定:经过半数妇女直接选举产生的本届村妇代会主任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直接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推行妇代会主任直选,有助于改善妇代会班子结构、促进妇代会主任进“两委”。要在村“两委”换届前,推动符合换届条件的村妇代会采取直选等形式,普遍进行换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拟选部分市进行“两委”换届试点,被确定为“两委”换届试点的市,要在当地试点中同步开展妇代会直选工作。其他市也要迅速行动、提前筹划,确保在村“两委”换届之前,顺利完成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各市要提前制定在第十届村“两委”换届中推进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工作方案和预案,周密部署,及时调度选举进展情况,迅速应对、协调解决选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村委会选举中没有女性成员的村,及时靠上做工作,采取在村支部选举中补选女委员等有效补救措施,确保“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四是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妇女骨干的培训,提高参选竞选能力。大力宣传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意义,评树优秀女村官,宣传优秀妇女典型,为妇女参选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换届期间,省妇联将建立女性进“两委”情况实时通报制度。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督查各地落实情况。各市要把女性进“两委”作为明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协调、争取、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力争实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的比例达到100%。
大力发展基层妇女工作队伍。一是积极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购买公益岗位。近年来,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各地政府出资开发了一批社会管理类、基层服务类的公益岗位。要积极争取将社区妇联专职干部岗位列入政府开发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类公益岗位,有效解决社区妇联人力不足、兼职较多、报酬难以解决等问题。二是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巾帼志愿服务者成为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帮手,建设专兼职妇女工作者和巾帼志愿者相结合的妇女工作队伍。
(二)建好阵地,进一步解决“有阵地做事”的问题
目前,各级妇联正在努力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家”要温暖,要吸引妇女、凝聚妇女、服务妇女,必须以有形的“家”的建设和发展为支撑。要按照全国妇联的要求,力争今年年底前在全省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全部建起“妇女之家”,进一步解决“有阵地做事”的问题,真正使基层妇女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
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全覆盖。我省“妇女之家建设”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要抓住新一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街道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机遇,落实党群共建关于“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群众”的要求,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积极配套建设妇女活动阵地。我省正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完善农村社区“妇女之家”。“妇女之家”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迅速部署推进,确保年底之前在村、社区全部建起“妇女之家”,完成统一挂牌工作。有条件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也要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省妇联从现在起实行“妇女之家”建设情况通报,半月通报一次进度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
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功能完善。要建家、管家、用家,拓展“妇女之家”的服务范围,突出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维权保障、家庭教育、就业服务、组织活动六大功能,使妇女之家成为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维护权益的娘家、科学教子的园地、服务妇女的窗口、联系群众的载体。按照一室多用、分区布局、分时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场所和设备开展活动。要因地制宜,在“妇女之家”建设中推进村、社区各类妇女工作和活动阵地的有效整合,丰富“妇女之家”工作内容,形成品牌效应。
积极推进“妇女之家”管理规范。“妇女之家”建设要做到“四有三统一”,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活动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准。要制定“妇女之家”规范化管理办法,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省妇联明年评树首批省级示范“妇女之家”。
(三)落实经费,进一步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经费问题长期制约基层妇女工作开展。全国妇联明确提出,力争按妇女人均1元的标准将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想方设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建立多元保障妇联经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探索解决基层妇联经费问题的有效方法,有的省已得到有效解决。济宁、东营、威海等市和部分县(市、区)已争取到按妇女人口数划拨工作经费。各级妇联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按妇女人口数划拨妇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实现全国妇联要求的人均1元标准,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越到基层,任务越重,经费越少。这个经费要尽可能地投放到村、社区一级基层组织,使基层妇联不仅有人做事、有阵地办事,而且还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省级“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要在经费保障上率先实现突破,力争明年年底前,落实按妇女人口数划拨专项经费。当前各地正抓紧制定“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要积极争取将按妇女人口数划拨工作经费纳入规划,使妇联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
争取集体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推动村、社区为妇代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提供经费支持,提高村妇代会的服务能力。以各类公益性、服务性活动为载体,拓展与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渠道,积极为村、社区妇联工作争取资源、资金、项目支持。
大力发展经费基地。长期以来,各地加强经费基地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支持。要鼓励支持基层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兴办公益性、服务性经费基地,增强基层妇联服务妇女儿童的实力。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
制度建设是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立足基层实际,建立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妇联基层组织运转有序、管理规范。
完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全国妇联重新修订了农村、城市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按照新修订的妇联基层组织工作“五条例一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工作交流、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制度,提高妇联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不同类型的妇联组织,分别研究制定基本工作规范,分类推广到基层。制定规范化管理办法要符合基层实际,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边换届、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明年重点推进村级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换届后的村妇代会推行规范化管理。
健全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是基层妇联组织规范运行的基础。要指导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会议、学习培训、组织活动、信访接待、联系群众、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等制度,促进基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鼓励各级探索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内在活力。
落实按期换届制度。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农村妇代会每三年换届一次,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同步进行;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与社区居委会换届同步进行。要根据《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期换届、规范选举。起,省妇联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县乡妇联普遍进行了换届。明年,要重点推动村妇代会集中换届。乡镇(街道)妇联要根据实际情况,按期换届。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基层妇联班子结构。
(五)增强活力,进一步活跃基层工作
以工作创新来激发妇联组织内在活力,是加强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务求实效,使基层妇联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服务城乡改革发展中焕发活力。
创新基层工作载体。基层妇女工作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必须在选好载体、打造平台、形成特色上下功夫。要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抓活动载体,着眼于基层妇女的民生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抓服务载体,把握基层妇女工作的特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当前,要重点抓好巾帼创业、巾帼增收倍增行动、维权行动、平安、和谐家庭创建、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巾帼志愿服务、农村父母课堂、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等活动,依靠活动凝聚妇女、活跃工作。
打造基层工作品牌。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工作品牌,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在深化传统特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妇女特点、具有妇联特色的新载体、新品牌。继续开展妇女工作创新奖评选,征集、推广基层工作创新案例,鼓励基层探索实践。要强化品牌工作宣传,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扩大影响。
增强基层工作实效。坚持把党政满意、妇女受益、社会认可作为衡量基层工作成效的标准,引导基层妇联组织重实际、求实效,扎扎实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巩固扩大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果。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的社区、农村、家庭,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最大限度地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三、完善机制,提高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保障。要紧紧依靠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
建立党群共建机制。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机遇,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推动党建与妇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目标管理、联席会议、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制度。按照“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依靠党建带妇建,推动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在干部配备、阵地建设、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妇联组织在各项改革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经费保证。
推进示范创建机制。示范创建是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化建设既是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化和提升。要加强分类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培育一批高水平、多类型的先进典型,抓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各级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要在出台政策、解决难题、规范管理方面率先突破,努力建设成为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和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示范点。
健全效能考核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建立以效能考核为核心的妇联组织考核激励机制,把现代管理手段引入妇女工作,加强督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要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制定完善妇联组织效能考核办法,以考核增强责任意识、激发组织活力、促进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省妇联系统形成勇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加强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断地探索、不懈地努力。让我们切实把握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契机,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妇女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努力开创山东妇女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