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总投资万元以上大项目实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内容显示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搞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及时掌握投资进展情况,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和参考依据,并督促加快大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总投资过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月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总投资万元以上的在建和准备报告期内开工的项目,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建设性质,均在上报范围之内。
二、报告内容:按照附表要求详细填报项目所涉及内容。文字说明较长的可另加附页。
三、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项目汇总;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项目汇总;汇总后,报市大项目办,(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市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市大项目的调度汇总。
四、报送要求: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大项目月报表报送市大项目办公室。大项目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并于每月日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都要建立各自的项目库,并指定专人负责报表工作,确保按要求及时上报。
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都要认真对待项目调度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表,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以确保调度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同时,市政府将定期地通报全市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于月日之前,将本系统的指定报表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后报市大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汤爱群
附:龙州市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月报表(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