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
浓厚的社会氛围是群众自觉参与反腐倡廉的“助推器”,是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动力。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关注程度,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启发群众觉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让群众参与反腐,还须帮助人民群众克服认识上的偏差、启发觉悟。要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和活动,对人民群众进行反腐倡廉政策宣传和民主法制宣传,使人民群众认识到自己在党的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懂得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不仅是党和政府的事,它关系每个人的切实利益;领会到反腐败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等等。培养和树立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激扬社会正气。在反腐倡廉活动中,要发挥榜样的作用,始终把推广典型、弘扬正气,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旋律,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腐败和歪风邪气,又要大张旗鼓地宣扬涌现出的廉政典型,特别要注重宣扬群众身边的廉政典型,对群众中为反腐败立功的“反腐英雄”“反腐标兵”等进行宣扬,使人民群众从身边的具体人、具体事中潜移默化,从而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风尚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引领社会潮流。在全社会大力构建廉政文化,是提高人民群众反腐意识,培养人民群众正义感的有效途径。要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出发,通过知识竞赛、廉政书画比赛、廉政电影巡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公益广告、廉政歌曲等载体,向群众进行广泛廉政宣传,创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在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廉政文化,让廉政文化走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廉政的理念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同时赋予人民群众强大的精神力量,使人民群众中能够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建立激励机制
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于那些举报腐败分子属实的群众,采取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建立参与反腐败的表彰奖励制度和奖励基金,对反腐败信访举报有功者进行重奖,对反腐败有特别贡献的群众,授予一定的荣誉或称号,以及享受一定的政策待遇和物质待遇,以此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通过各类媒体的宣传,广泛开展民主文化观念的传播,营造民主的文化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了解民主、参与民主、推动民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依据宪法和法律对群众政治权利规定,对群众民主参与的内容、范围、方式予以规范,促进民主参与经常化和规范化。
三、提高人民的法律素质
法律法规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手段,必须下大力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要教育群众通过法律的渠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去反腐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认真理解把握法律法规对各类腐败现象的定义,用法律的武器去认识腐败,揭露腐败,做到不胡告、不乱告、不诬告。引导群众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靠法律武器去维护合法权益,以规章制度来规范自身行为。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有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行使的机制。明确党务等方面的公开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尽可能多的向群众公开规定的内容;科学划定公开的范围、时间和地点,既要保证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出现公开中的“大民主”;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方法,采取公示栏、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重要事项、办理结果等向群众公开。
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各级信访部门,在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领导接待日的同时,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通报,切实畅通群众信访的渠道;要建立完善巡回下访接访制度,经常到基层了解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采集反腐倡廉信息;要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群众电话有人接听、来信有人办理、来访有人接待、诉求有人解决。信访渠道开展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符合时代要求,具有独特优势,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现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良策。
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提供适当的平台。要加强信访接待点站建设;扩大意见征询会、民主评议会等会议频率和范围,创新会议召开形式,注重会议效果。要经常组织群众代表参与到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之中,为群众了解、监督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事务,提供平台。通过建章立制,硬化群众参与的权利,使群众的“评议”实效化,变成“评判”,使参与者清楚地看到自己行使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权利的结果。
综上所述,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明确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坚持人民群众路线,发挥人民作用,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全社会动员,形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一切腐败现象将会被淹没,一切污泥浊水将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