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狠刹“四风”,净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质量的又一利剑。但要根治干部“带病提拔”,还必须严格按照《意见》中提到的几点要求来执行:
(一)严格落实首长负责制。各级党组织推荐报送的人选,实行首长负责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通过认真甄别,严格考评给出相关意见,对明知有问题还要坚持选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办
(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面了解我们干部的学识、能力和品行并结合平时考核、群众口碑、民主评议确立后备干部人选。
(三)注重分析研判。各级党组织确立后备人选后,不能不闻不问,任其发展,要加强跟踪了解,在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及时教育帮助我们的干部。
(四)关口前移,加强责任追究。我们各级党组对后备干部,要有针对性地、灵活性地、不间断地考察,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机关给出的意见“凡提必听”,群众的反映“凡提必查”,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有问题的干部蒙混入关,也不允许有问题的干部在我们的队伍中存在。加强建立健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实,或隐瞒或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一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