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根据省总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安排,2014年1月15日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规定的学习内容之一。由于自己从未接触过干部工作,更不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了,以前只是在新闻上、报纸上看过相关文件标题,说实话真没有引起多大兴趣。不过现在不行了,因工作需要,我被借调到监察室帮助工作,按照正式岗位职责,应该要对干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有一定了解掌握,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干部工作中考查任用、组织程序、回避制度、党风廉政、群众反映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通过学习《条例》原文,阅读相关辅导文章,对《条例》的有关有了粗浅的认识,对干部工作制度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
一、《条例》的作用和地位
新的《条例》就把中央的新标准、新要求吸纳进来加以固定了。同时,也对这十多年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的做法反映和体现在了新《条例》中。这个《条例》是针对的实践发展的需要,反映的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践中方方面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的那些诉求。所以它是最新的,也是最全面的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基本章程。因此新《条例》的颁布对于贯彻执行中央的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新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重要的促进和推动,特别是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方面,更是会起到有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认真地把握、学习、贯彻和实行这个《条例》。
二、《条例》的主要特点
通过学习,我感到新的《选拔任用条例》都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1、新《条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是我党历来的原则,也不是这个《条例》的创造,但是这个《条例》根据这些年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需求和一些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对于如何落实、贯彻和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到位的规定,它确立了一套机制、步骤、措施和办法。因为时代在发展,改革开放在向前进,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环境和事业的发展也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怎么在这种新环境、新问题、新要求的需要之下来坚定不移地落实、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新《条例》给予了回答和解决。
2、新《条例》提出和规定了选拔任用好干部的标准。这一点是原来老的《条例》(2002年的《条例》)里边没有的,是这次新《条例》的丰富和发展,首次明确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五个方面、五句话、20个字,的 “好干部”判断标准。
3、新《条例》突出了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新《条例》从头到尾都突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理念,在结构设计上从第三章开始,对于干部人事制度的每个重要的环节都单独成章,凝聚大量改革创新实践成果,这一理念是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要攻坚克难,要凝聚共识,加大力度推进改革的基本立场、基本理念是吻合的。所以新《条例》特别强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理念,而且确实也体现在这个《条例》了。
4、新《条例》强调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工作从严管理、从严治吏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这支队伍,一定要从严管理,从严治吏。所以,专门有一章纪律和监督,主要是谈严格纠正、防范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而且明确了在选人用人上违规、违纪、不正之风,造成后果后的责任追究,这就是从严治吏。要想把一支队伍治理好,首先就要对干部管理的这个队伍管理的规则制定好,干部管理的规则制定不好,选拔任用的标准确认不好的话,这个队伍的管理、队伍的建设也是无从谈起的。
三、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鉴于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成败,事关全体党员和民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能够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领导干部是掌权的,所以你选什么人来掌权?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监督这些掌权的人?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新《条例》中有“监督”一词出现11处,“纪检监察”一词出现6处,专门设置了“纪律和监督”一章(第十二章)。选拔干部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解决现代化和改革开放中的问题。选干部一定要依法,所以在人事问题上,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所谓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就是严格依法办事。谁不依法办事,破坏了党管干部,不依法办事,破坏了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的程序,就是严重破坏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是党和国家的罪人。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新《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干部选拔任用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