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观后感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
习总书记指出:“要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专门用一集的篇幅聚焦司法改革、聚集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司法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优势、道义优势、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摆在现代化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槃的决心,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把改革进行到底。”什么叫壮士断腕的勇气?就是党和政府敢于给自己“看病”,给自己“开刀”,进行自我治疗,从短板着手,完善体制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改革的曙光已经出现端倪,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