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观后体会
历史就像一辆飞驰的马车,没有人能阻挡它的脚步。历史的路,绝不是平坦的,时常会有颠簸。颠簸的厉害,乱世到来,民不聊生;颠簸的轻,盛世到来,国泰民安。没有人会希望有乱世,尤其是统治者。然而,如何让这颠簸变得平静呢?历史的减震器——法治,应运而生。
我们遍览历史,法律始终是维护国家统治最好的工具。早在国家政体出现之前,人类社会中就存在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些规则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规则,就会受到这些规则中既定的惩罚。因为大家都认可,所以不会有人有意见,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冲突产生。这其实就是一种初级的法律,只是涵盖方面不全,而且不成文罢了。这种规则对于一个小的社会团体来说是足够的,直到出现了更大的社会集合——国家。
原始的国家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政体,由于受到当时的交通条件限制,整个国家是由一个个的小部落构成的,部落之间难免会有冲突矛盾,这时候,统治者肯定不希望这些矛盾的发生,于是就以一个类似于现在法官的身份,以一些制定好的规矩,对这些冲突进行调解,来化解这些矛盾。史书中记载的中国最早的朝代——夏朝,就是这样的政体。而夏朝的内部社会环境,始终是保持于一种动荡的形态。好在当时人口少,冲突规模也不大,所以夏朝才能保持一个较长时间的统治。
和平期间人口的增长刺激了生活物资的需要,原始的农业生产效率是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的,而恰好当时的统治者又起不到好的调解作用,于是,战争发生了。战争期间,法治败坏,民不聊生,人民对和平的渴求促进了下一个统一的朝代的诞生。新的朝代诞生后,他们都会先做一件共同的事情——修法。法律总是会一代代完善的,吸取上一个朝代的教训,总结本朝的经验,新的法律就诞生了。在执法过程中,人们也意识到这种约定俗成规则会根据执法者与执法地的不同而改变的。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法律,自然不利于国家的统治。于是,统治者制定了成文的法律,让自己统治的每一个地区,都按照同一个规则来执法,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统治的稳定。事实证明,成文的法律确实促进了国家的稳定,地区之间也变得越来越紧密。周朝依然是小团体的集合,而自秦统一六国之后,中国就真正的变成了一个整体。
秦汉时期,已经有了成熟的法律,在统治的中前期,国家内部始终保持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国内的后顾之忧,这才成就了秦皇汉武在抵御外敌上的威名。不过封建王朝终究是以人治为主的,法律始终是作为一种维护统治的手段存在的,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又无法保证所有皇帝的英明,统治者亲手毁掉了由法律保持的稳定的社会,导致了朝代的更迭。
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用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就可以说明。唐朝,李世民时期,法治稳定,而皇帝身边的谏臣也保证了皇权不会轻易地破坏法律,于是就有了贞观之治。武则天时期,历史书上虽然写着“政起开元,治宏贞观”,实际上武周一朝,始终是在动荡中度过的,武后为了登基,任用酷吏,诛杀李唐忠臣,以莫须有罪名杀死边疆守将黑齿常之,严酷的株连,让洛阳官员始终惶惶不得终日。登基后,因为扶植佛教,甚至于颁布了禁屠令。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唐初,李靖率三千轻骑,杀进突厥王城;武周时期,武后为巩固皇权,重用武氏子孙,以四十万大军初战只有几万饿兵的契丹孙万荣,几乎全军覆没。直到她放弃武氏,重新任用狄仁杰等贤臣,国家才恢复了安定。皇权乱法,则国不定;以法治国,则国方安。一个稳定的法治社会,才能真正的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现代社会已没有了凌驾于法律的皇权,政府重视法治,要建设法治中国的方针,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保障。只有真正的发挥法治“减震器”的作用,实现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实现真正的长久的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