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法治中国观后感三篇
(篇一)
8月18日起在央视综合频道连续播出的六集《法治中国》政论专题片。展现了我国立法、司法机构和广大工作人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奋力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行政决策,要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部署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坚守法治信仰,深化法治理念,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义无反顾地肩负起法治中国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做出应有贡献。
“我们要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的法治形象和公信力。同时,要健全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的辉煌成就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科学立法顺民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推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法规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公约数。
严格执法解民忧。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要保障,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社会就难以有序运转,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就难以得到维护,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公正司法暖民心。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了一轮纠正冤错案件的高潮,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聂树斌案、陈满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系列冤错案件得以昭雪,这些冤错案件的纠正,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司法机关认真推动纠正冤假错案,构建冤假错案的防范机制,让老百姓有了更多的公平正义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这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很重要的来源。 全民守法促和谐。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江苏省泗阳县为例,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阅览站等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场所随处可见,普法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载体方兴未艾,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这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当前,法治正在成为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开启新的航程。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必将不断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带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
从新中国建立到小康建设的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制定了有关政治生活、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生态保护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国家管理有了一整套有章可循的法律依据。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兴领域的法律空白也不断被填补,整个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同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提升司法公信的司法实践活动不断得到全国人民的肯定,我国依法治国的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依靠国家法律规范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也不断增强!
中医讲究辨证施治、对症下药,而立法是为社会治理建立法制保障,犹如为“社会病”开药方,因此不妨借鉴中医诊法,在“望闻问切”上下好功夫。
“望”,关注时代发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时代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立法必须与时俱进,决不能“落伍”甚至“缺位”,否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要善于利用立法决策,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将党的政策和各地的实践经验及时归纳、总结、转化,使之更加系统、规范,与改革发展实践融为一体,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先立后破、边立边破,有序推进。
“闻”,倾听群众呼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人民群众是“中国梦”的实践者,立法必须要号准“群众脉”。要秉持“立法为民”的原则,耐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心愿和诉求,听听他们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困惑什么,把他们的心声听在耳朵里、记在心头上、落实于立法过程中。要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纳入法律之中,让一部部法律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关爱,切实彰显立法的温度。 “问”,广泛征求意见。“一人之耳目有限,思虑难周,非集思广益,难以求治。”法律一旦颁布,就必须严格按照条文执行,不能朝令夕改。因此,立法的过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严格细致,尽可能将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并加以解决。但仅靠立法机构是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的,必须依靠公众和社会的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促进法律草案尽快成熟完善,正式发挥作用。
(篇二)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五集《公正司法》以全面依法治国为背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内涵,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案例,展现司法改革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以司法责任制、便民、利民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实惠。
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形象说明了司法不公对法治“水源”的危害。司法不公的深层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要消除这些导致各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就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器”。
构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保证,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本质要求。很难想象处处受到干扰的司法权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上的公正,会带来令人信服的公正结果。司法的实践也一再证明,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司法机关受到外界干扰而酿造的苦果。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筑起了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设立巡回法庭,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这是用制度克服地方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为司法者构建具有组织、职业和物质保障的安全体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让司法者的法治信仰得到守护,让守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是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是守护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办案人员对庭审重视不够的现象,有的关键证据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有的没有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庭审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司法人员的工作职能,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对于防范冤假错案、排除非法证据、确立审判的高标准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人权司法保障水平是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是司法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尺。法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司法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让司法充分发挥人权保障作用,需要构建平等公正的保护程序,规范司法者的司法行为,完善当事人充分参与司法过程和充分行使权利的机制。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各项权利,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建立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使“不得拒绝裁判”成为司法的基本义务;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正;通过执行联动、健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出台网络司法拍卖等涉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文件,让“执行难”这一制约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让每一位公民都享受平等的诉讼权利和公正的司法判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正在提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让公共利益无人管的“公地悲剧”现象及时避免;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正在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全面促进了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认同司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的司法运行新模式,正在创造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中国经验”。
司法是法治的缩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正朝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创造法治中国建设新的辉煌。
(篇三)
法治中国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8月18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全景展现依法治国恢弘篇章,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的辉煌成就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科学立法顺民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推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法规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公约数。从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可以看出,截至2018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9件、涉及修改法律100件。颁布民法总则,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预算法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司法与民意的契合度越来越高,从依法严惩校园暴力、暴力伤医,到严惩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犯罪,再到对失信被执行人宣战,解决判案容易执行难等,都是民众十分关切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让人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实效,感受到了法治中国的力量与温度。严格执法解民忧。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要保障,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社会就难以有序运转,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就难以得到维护,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2015年以来,以信息技术为桥梁,全国已建成省级反诈骗中心32个,地市反诈骗中心206个;全国公安机关通过打拐DNA信息库比对方式已帮助4761名被拐多年人员与亲人团聚。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方面,公安部先后18次组织赴亚洲、非洲和欧洲等10余个国家开展工作,捣毁窝点6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00余名;2016年,全国共缴获“黑广播”设备3520套,打掉利用“伪基站”犯罪团伙1060个。通过严格执法,充分保证了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正司法暖民心。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了一轮纠正冤错案件的高潮,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聂树斌案、陈满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系列冤错案件得以昭雪,这些冤错案件的纠正,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司法机关认真推动纠正冤假错案,构建冤假错案的防范机制,让老百姓有了更多的公平正义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这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很重要的来源。
全民守法促和谐。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建设社会主法治国家,必须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江苏省泗阳县为例,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阅览站等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场所随处可见,普法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载体方兴未艾,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这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当前,法治正在成为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开启新的航程。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必将不断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带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