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观《法治中国》有感
根据单位统一组织,我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系列法治节目《法治中国》,感触很多。一方面是感到骄傲,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之路十分艰辛,走了一些弯路,能够取得今日之成果实属不易,而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因而我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为我的祖国感到骄傲。另一方面是有紧迫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要认真思考如何提升自己,让自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争当一名优秀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党员干部要始终敬畏法律。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敬"是严肃、认真的意思,"畏"指"谨慎、慎重。严肃认真对待法律,其实就是严肃认真对待工作。广义的法律规定了国家政体性质、权力归属和政府组成等“国家大事”,公务员的岗位也依据法律规定产生。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在法律的规定下明确权限和职责,全体公务员在所属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下有条不紊地工作。可以说,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工作就没有合法性和必要性;如果对待法律不严肃不认真,我们的工作就会随心所欲最终变得一塌糊涂。法律规范了国家的方方面面,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要求我们承担义务,任何人不得跳出法律这个大框架搞“自由主义”。习近平同志指出,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当”,作为党员干部,尤其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做到有法必依。
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对法律的学习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学习法律文本,也就是理解法律的字面意义。对常见法律的了解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在作为社会人参与社会生活和作为政府人员履行行政工作职责时候最基本的要求。近年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逐步增多,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又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对于涉及工作内容的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仍然存在提高的空间,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学习,起码不能在行政法律问题方面犯低级错误。第二个层面是对法律精神内涵的掌握。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内涵就是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党员干部只有深刻理会了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内涵,在履行职责时才能摆正位置,才能真正、完全的将法治精神贯穿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
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党员干部毫无疑问也是公民,因此党员必须遵守法律。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一般按照守法状态分为三种类型,依次是不违法犯罪、依法办事和积极主动地去守法。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员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就是指作为党员不能仅仅满足于不违法不犯法的低层次守法,还要起到带头守法的楷模作用。首先不能挑战法律权威,不能怀有“特殊身份”的心理。无论是昔日位高如周薄徐郭令等人,还是普通百姓,只要是触犯了刑法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没有特殊也没有例外。其次要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违规、不越权。最后要以身作则,做守法的带头人。我们经常看到一个人闯红灯,很可能会激发 “中国式过马路”的连锁反应,而一个人主动等待红灯,也很有可能使正准备闯红灯的人停下脚步。党员就是要做停在路边等红灯的带头人,从生活中的细节入手,以党员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守法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