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三严三实”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身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我认为践行“三严三实”必须“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其关键和落脚点还是在“实”字上,离开了“实”这个前提,“严”就是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了“实”作为基础和保障,“严”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本职工作是“实”的载体和抓手,脱离实际工作去讲“实”、求“实”,就会本末倒置,无所适从,迷失方向,落入舍本逐末的境地。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形势严峻,各地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实不实、行动实不实,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关系人心稳定,关系到地税事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作风不“实”、工作不“实”、措施不“实”、成效不“实”的问题:一是不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廉政规定,尤其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还存在变形走样的问题;二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等方面仍然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三是在监督检查方面仍然存在不彻底、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四是在落实责任追究方面仍然存在力度不强的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工作不“实”的问题,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要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八项规定落实到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省局、市局制定了一系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去年又深入开展了以“反四风”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形成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但是仍然有极少数干部出现一些不适应的症状,一是思想不适应,没有真正吃透、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有的认为改作风、反腐败只是走走形式,不会常抓不放,即使要抓也轮不到自己头上,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习惯不适应,习惯于按照旧有的工作套路、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习惯于“闯红灯”、“打擦边球”,以为在经费开支中转换科目就可以转移视线,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了;三是环境不适应,随着政务公开的提高,群众监督的越来越严密,干部的一举一动都集中在群众、媒体的监督之下。为此,要加大力度抓好作风建设,推动思想转变,持而不息,久久为攻,消除一些干部等待观望的思想和心存侥幸的心理;彻底惩治“四风”等不良习气,学会在约束中规范工作,习惯在批评中改进工作,把改进作风的成果与干好事业的实绩统一起来。各单位要针对行政监察和财务内审中发现的问题,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做到靠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规范财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按照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严明责任担当,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的重点就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级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重点就是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体责任意味着党组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是承担责任主体,各基层党组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主体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组织收入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
三是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要加强财务管理,帐务处理要符合财务规定,严格会计审核和监督,审核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学习掌握有关制度规定,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督促检查,执行财经纪律将列为党组重要巡视工作内容,市局业务管理部门和督察内审部门及巡视组要及时发现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要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薄弱环境、人财物关键岗位排查风险点,制定严密有效的措施,设置严密的监督网络,化解廉政风险,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发挥责任追究的惩处威慑力。当前,面对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面对“红包”问题专项治理的形势,面临落实八项规定的严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执纪办案的力度还远远达不到要求,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还存在不敢实施责任追究,怕因此得罪人的顾虑,一是怕因为实施责任追究挫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怕实施责任追究会引起接受处理干部的不满;三是怕因为处分人员多而引起影响单位的思想稳定。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是对反腐倡廉形势认识不清的表现,今年上半年市局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都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全系统共有29名干部职工受到了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市局开展上半年执行财经纪律行政监察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这是近年来第一次如此大面积大范围大力度启动对干部的责任追究,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要通过责任追究来教育、警醒广大干部职工,防范于未然、防止小错变大错,防止违规变违纪,违纪变违法。各级党组、纪检组,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也不搞法外开恩,保持零容忍,问题严重的还要依法严厉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听之任之,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税务干部只有主动的自我转变,才能将作风建设由他律变为自律,真正把改进作风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