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触碰的底线警示教育片观后感四篇
篇一
学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衡阳贿选案”警示教育片。案子虽然现在已经办结了,但带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沉痛的。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地人大不讲规矩、不守纪律。通过观影,我深刻认识到贿选的危害性,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考和启发:没有权力的真空地带,在哪都必须“守纪律,讲规矩”。
一、要充分认识贿选的严重危害
(一)人大代表颜面扫地。过去,“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是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标签。虽然改革开放以来,负面形象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总体上还是不错的。但这次贿选案事件的发生,让老百姓产生质疑选举的公平和正义,危及人大代表的合法性,在这个因信息无限流动导致负面效应极端放大的时代,影响不是短时间就能消除的。
(二)党群关系严重受损。绝大部分人员怀着法不责众和阳奉阴违的心态卷入贿选案,这么多领导干部不顾中央关于换届选举有关“禁令”、“规定”顶风作案,特殊的利益阶层以及“关系保护伞”依照惯例绑架选举,都很值得引起大家的警觉。造成了群众“老虎苍蝇在一窝”印象,“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便犹如江中漂萍无处安放。
(三)法律底线严重挑战。案件根源之一就是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法律白纸黑字只当作一纸空文。心中没有对法律的敬畏,那做事就会没有底线,无所顾忌。面对利益的诱惑,法律在天平中便没有了份量。立法机构的人员没有法律意识,这也要对人大代表的产生进行检讨,心中无法,法立何处?
二、要全程贯彻 “讲规矩”的要求
我认为主要是做到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步,与人民同向,具体来说就是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好“三个忠于”:
一是忠于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必须始终不逾的政治原则,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支部保持高度一致,讲党性、讲大局,讲党的规矩,不跨规矩“底线”,不越“雷池半步,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忠于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活动准则,党员干部作为“护法使者”,必须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的高度,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活。
三是忠于人民。党员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一定要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真正做到受民之托、表民之意、忠民之事,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三、要牢固树立“守纪律”意识
首先,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着眼全局,自觉围绕大局有效履责、充分发挥作用,绝不能各行其是,因小失大,以私废公。要讲政治、顾大局,明辨是非,不谋个人私利、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把聪明才智用到干事创业上来。
其次,要树立廉政意识。德能勤绩廉,廉是基础,失之则一切皆无。“公生明,廉生威”,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始终对身外之物“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忘得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最后,要有敬畏意识。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反之,一个人一旦没有就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关隘上,就是因为失去了敬畏意识,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练就为民服务的好本领。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篇二
我参与观看了校(院)精心组织的《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该片讲述了20xx年xx月28日至20xx年1月3日间发生在衡阳市以贿赂手段破坏省级人大代表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阐述了党和国家“零容忍”查办该案始末、深刻剖析了该案发生的原因、全面总结了该案的惨痛教训和警示意义。该片以案释纪,案情的严重让人愤怒震惊、查处的力度让人拍手称快、案件的教训让人警钟长鸣。通过这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我深刻体会到作为校(院)人事处的一名共产党员,必须不断锤炼自我,让“政治、工作、作风”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成为人民的好公仆、当好教职工的“服务员”。
政治要强。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其根源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观念缺乏,提醒和告诫各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立场和党性原则。习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作为校(院)一名人事干部,锤炼“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就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保持头脑清醒;就要在想问题和做工作上坚决贯彻校(院)委和处室的部署要求,执行不打折扣,做到分析问题着眼大局、处理问题注意政治影响、干部工作坚持政治原则;就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生必修课程,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工作要实。案件发生后,习总书记连提“六个到哪儿去了”的质问中“这里面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市委和市政府到哪儿去了?当地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到哪儿去了?当地的纪委到哪儿去了?”都直指组织、党员干部玩忽职守、缺乏担当对案件的推波助澜作用。“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通俗的语言正是对锻造“铁一般担当”精神的生动体现。人事干部工作法规性强,工作性质特殊,过硬的工作本领是“铁一般担当”的基础。我作为一名人事工作“新人”,必须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积累,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熟练掌握和运用组织人事政策、业务,使自己能良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事干部工作的需要;必须要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规矩办事,对重要工作做到勤汇报、“回头看”、勇担责,扎实耕好自己的“责任田”。
作风要正。党的十八大鲜明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地方政治生态污浊,党员干部麻木不仁、随波逐流、党纪国法意识淡漠,最终酿成严重罪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案件发生后,党和国家坚持对该案查处的“零容忍”,重申了从严治党决心,体现了依法治国意志,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这也给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敲响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的警钟。校(院)委对人事部门委以重任,作为一名人事干部,必须要做到学好党纪国法,敬畏党纪、敬畏法律;时刻严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恪守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克服“小节无害”的麻痹思想,谨防贪小利而终失大义,做到慎始、慎独、慎微,始终做一名自在的“清廉人”。
篇三
校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该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危害非常严重,教训惨重,让人反思、警醒。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起点。在新的起跑线上,我们要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努力作为,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迎接更加辉煌的时代,结合国家发展形势、校院实际情况、支部党员状况和个人本职工作,要在以下方面努力:
一要始终保持“政治大局”意识。党员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在社会舆情比较敏感、社会思想比较躁动、社会环境比较复杂的形势下,保持政治定力、政治一致是必要的、具体的和实在的。党员干部做到保持一致,就要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法纪、讲规矩、讲大局、讲原则、讲学习、讲正气、讲底线;坚持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在党严党;坚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出击、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总之,党员干部要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站在维护党纪国法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富民强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政治要求上来。
二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开展好这一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实现,有利于大力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只有形成了广泛生动的民主氛围,党员干部才能更好地以倾听群众的呼声来克服形式主义,以体察群众的疾苦来清除享乐主义,以发扬民主的精神来杜绝官僚主义,以法纪监督的力量来刹住奢靡之风。党员干部必须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推进民主政治、法律法规、党纪国法更加健康发展。
三要重点突出践行“三严三实”。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深入剖析和查找自身存在的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研究中心(决策咨询中心)党支部无论是从整体来看,还是从个体来看,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够以身作则,支部团队是很有凝聚力、很具战斗力的,但是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每个党员干部还是要用“显微镜”寻找自己的不足,要用“放大镜”看清自己的缺点,争做校院优秀党员,做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发展的优秀教员。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即思想作风和内部管理。
四要立足本职工作“争做表率”。研究中心(决策咨询中心)党支部一直来努力增强党员的带头表率作用,事业奉献意识,担当主业意识,讲程序讲规矩意识,围绕学校、部门中心任务谋发展,开拓校院智库工作、智库建设新局面,使每个党员确保做合格党员,争做优秀党员。本支部党员干部要抓住我校院成为了省级重点智库单位的契机,要率先垂范,廉洁奉公,用更大的热情、更重的责任、更多的努力投入到决策咨询工作、智库建设发展中去,为校院决策咨询工作、智库建设发展贡献更大力量。本支部要加强自身宣传,积极投身校院各项工作;工作要充满信心、克服各种困难;在调动全校院教职工决策咨询研究积极性上要有新突破,进一步推动校院智库工作上台阶;要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抓住机会;要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加爱岗履岗尽责,推动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篇四
学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贿选案》。对于震惊全国的这一案件,虽时隔两年,仍然让我感到震撼。
一、贿选案发生的原因
1、党性丧失、无原则
党性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没有党性的人不会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党性不强或党性不纯的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贿选案中:有些党员自由主义、利己主义严重,拜金无底线;有些党员不愿讲真话、不敢说实话,甘愿做“太平官”;有些党员缺乏责任心、遇到矛盾绕道走,麻木不仁。这些都是党性丧失、原则不强、动机不纯的表现,也是导致贿选案的根本主观原因。
2、挑战底线、无纪律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像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分那样需要纪律、认同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无组织无纪律的人还能称得上是党员吗?贿选案中,违反纪律的党员们都是明知故犯。明知道靠送钱拉选票违法违纪,还是送了;明知道收钱选人违法违纪,还是收了;明明知道不正之风盛行,还是听之任之。这些都是无纪律、无规矩的表现。不光没有纪律,还公然挑战纪律,最终导致案件发生。
3、组织形同虚设、无战斗力
战斗堡垒的作用是什么?形象的说:一是把敌人阻隔在外面,保护自己;二是消灭敌人、战胜敌人。显然,贿选案中涉及的各级党组织,连这个形式上的说法作用都达不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组织不敢管党员、不敢管干部,导致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然,组织的问题相对于个人的问题来讲,组织的问题更严重。贿选案发生,说明长期以来,衡阳各级党组织建设不力,作用不强,导致党毫无威信可言。
二、贿选案发生后带给我们的警示
1、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
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已经成为了每个党员的必修课。无修就无行,无行就无果。这里所说的“修行”,是与完成伟大任务、实现伟大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自觉改造自己主观世界的过程,是一个使自己的情操、风格、精神境界和言论行动更加符合客观世界发展规律、永远保持先进性的过程。党性修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理论修养、政治修养、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修养、作风修养、组织纪律修养。六个方面的统一,构成了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所必需的基本素质要求。
2、加强纪律意识、守住底线
作为一名党员,应从遵守身边的纪律开始,遵守党纪党规、法律道德。遵守党纪就要用行动把党纪落实到工作中,生活中去。落实到行动是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灵魂。应当将党风廉政铭记于心,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章程,按党的规矩办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要遵守严格遵守党规党法,为群众做好榜样,要讲党性,讲党的纪律,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遵守党纪做到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毛主席曾经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社会上也流行一句“纪律是块铁,谁碰谁出血”的说法。纪律是每个人的基本行为准则,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落实到纪律上,将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用纪律要求自己,守住底线,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模范。
3、加强组织建设,增强战斗力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如何在组织建设中起到自己应该有的作用?我认为:一是坚定信念,自觉跟党走。只要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和党组织周围,就能享受到“堡垒”既保护自己又击退敌人的功能。二是服从组织,有大局意识。组织建设不仅需要各位的“围观”,还需要大家的直接参与。服从组织的安排、按要求完成组织的任务,把自己置身于组织当中、大局当中,配合中央的精神,有目的有阶段的努力、团结一心,组织就能建设起来。三是做合格党员。“扎扎实实的做一名合格党员,争取做优秀共产党员。”——既是组织对党员的要求,也是党员自身成长和发展的要求。试想,一个集体当中,个人都是先进,这个集体还能差到哪儿去?
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守纪律、完善组织建设,这些都不能仅仅是一句话而已,需要每个党员自觉、自律,需要努力去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