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三讲话一通报精神驻点督导工作总结及感想
按照部机关统一安排,我于xx月19日-21日,对xx县新兴镇、xx镇集中学习“三讲话一通报”情况进行了驻点督导,对两个镇党委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了9个村党支部学习情况,参加了3个村党支部集中学习和讨论,走访了27户贫困户。现就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感想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兴镇、xx镇党委能够严格按照xx县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清洗行动方案及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县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同时,采取封闭式集中学习,组织镇、村、组干部深入学习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安排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清洗工作,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新兴镇2016年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共xx00户1116人(其中新增5户11人,自然增加xx0人,自然减少xx户37人)(低保户2xx1户69xx人、五保户xx0户xx2人、一般贫困户119户380人),2016年脱贫252户808人,其中低保户170户538人、一般贫困户82户270人。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xx8户308人,其中低保户71户xx6人、五保户xx0户xx2人、一般贫困户37户110人)。
xx镇2016年贫困户共有xx00户,1138人,全镇2016年脱贫217户738人(其中5户五保户死亡)。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80户383人,其中,产业扶贫32户,93人;教育脱贫xx户,53人;社会兜底10xx户,182人;异地搬迁7户,13人;生态补偿3户,7人;医疗救助xx户,xx5人;危房改造xx8户,116人;就业脱贫8xx人。
二、了解到的一些问题
1、上级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政策不断变化,给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增加了操作难度。镇干部反映有一部分工作是在做无谓的重复。
2、对“百千万”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没有具体明晰,虽然在文件上要求驻村工作队员脱离原单位,但其实际上不同程度的在单位承担工作,影响了“百千万”驻村工作人员的帮扶效果。
3、目前的扶贫主要方式是“输血型”扶贫,直接发放给贫困户的一些资金政府没有有效的管理方法。如产业扶贫资金发放给贫困户,绝大多数没有用于产业发展。
xx、已明确识别为无劳动能力,只能依靠社会兜底的贫困户,经过去年到今年扶贫工作的推进,这一类贫困户在各村占比达到70%-90%的比例,但是按照上级工作安排,进行反复统计,反复识别,制定帮扶措施意义不大。能否单独划分一个类别,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5、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还提出了政策遇到有些具体情况难以把握的问题,以新兴镇为例,问题如下:
共性问题一:算农户家庭收入时除低保、五保、养老金不算收入外,高龄补贴是否纳入收入统计;
共性问题二:贫困户家庭夫妻年迈只有一女儿,但女儿已出嫁,考虑赡养老人确定监护人的因素,识别该户时是否将出嫁女纳入该户共同识别;
共性问题三:家庭有残疾人、智障等无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但整户识别时,按现有政策难以界定是否可以录入(如收入高于30xx元)。陕西省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有关政策解答、全省扶贫对象认定的原则解答(2018年xx月22日):“严格标准、全员纳入。实事求是地核实贫困户及其家庭成员,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将不符合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剔除。”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是否可以理解为考虑将重度残疾人或智障人单独提出确定为贫困户。
共性问题四:贫困户家中有1人,两年以上不在家,与家中失联,家人也不知去向,能否将失联的成员剔除出库。
个性问题一:郝瑜,户口本在册3人均为残疾人,郝瑜本人35岁三级残疾,妻子吴丹30岁肢体二级残疾,儿子郝玉皓5岁肢体二级残疾,郝瑜3人虽与父母分户但共同居住,父亲郝忠刚现经营一小门市部销售化肥、农药,该户能否保留。
个性问题二:郭有才75岁,户口本3口人(本人妻子及智障儿郭亮),郭有才共四个儿子,老大郭平、老二郭小平、老三郭军、老四郭亮,郭亮2010年出车祸后因智障和妻子离婚,且无劳动能力,两位老人与儿子郭亮居住,同样有赡养义务的另外三个孩子情况较好,都有小车,郭有才及妻子、郭平3人能否纳入贫困户。
个性问题三:家中有服刑人员,但家庭的确贫困是否应识别为贫困户;杨涛,36岁,两口人,儿子杨疆南1xx岁,就读初中,杨涛妻子因车祸死亡,杨涛本人因盗窃被刑拘,杨疆南由其爷爷抚养,该户能否保留。
个性问题四:家中有违反九条红线,但家庭因意外导致贫困。崔小雷,户口本现3人,母亲郝爱群61岁,兄长崔大雷31岁,崔小雷本人30岁,20xx年10月因单方意外交通事故导致左腿高位截肢,治疗费用花去50余万元,除社会捐助外,因治疗欠下外债20余万元,现右腿需要三次手术,尚需筹集治疗费用,但崔小雷在县城有商品房一套,妻子张晶在县医院上班,非正式工,该户是否应识别为贫困户或剔除。
个性问题五:“五保户”秦卫卫27岁,吉林建筑大学毕业,现就职于铁三局西北公司,月工资3000多元,以前因孤儿列入五保户,因五保身份列入贫困户,现秦卫卫已成年,并有正式工作,本次能否核查能否剔除出库。
三、个人几点感想
一是各级学习“三讲话一通报”积极性较高,规定动作都能严格完成,压力真正传导到了基层一线。但是对政策的解读上还不够具体,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上还不够充分,基层干部面对具体情况,对照政策还依旧会遇到难以界定,无法准确识别的情况;加之群众不配合的情况等等,造成了精准识别中不是不精准,而是难识别的问题。
二是“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输血型”的扶贫造成了部分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自我“造血”没有好点子;扶贫资金分散发放,“好钢用不到刀刃上”。
三是与干部闲谈中听到:“省上提30%精力搞脱贫攻坚,市上提50%的精力,县上提70%的精力,同时还提出要用50%的精力搞美丽乡村建设,乡镇干部现在是用120%的精力在做这两件工作”。听到这些话,我的疑问是:人有“120%的精力”是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而30、50、70的提法有没有习总书记说的“层层加码”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