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
做好遵纪学纪守纪的执纪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出台后,我对照泾河新城纪检工作实际,通过学文本、学解读和学中纪委相关“学思践悟”文章,对《规则》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对规范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纪检队伍的监管方式方法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做好遵纪学纪守纪的执纪人的决心。
《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中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对纪检干部缺少监督与制约被引诱、围猎,蜕变为腐败分子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据统计,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人;执纪者违纪,反腐者参腐等问题发人深省。“打铁还需自身硬”,规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铁的纪律约束,首先要体现在对执纪队伍的管理上。为此,泾河新城纪委立足《规则》,全面开展学习贯彻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相关学习资料280余本,组织党委中心组、纪检监察系统、各支部开展专题学习活动6次,在廉政泾河门户网站转载相关解读性文件5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心得体会7篇;积极联系相关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解读等工作。同时,正在组织纪检监察监督岗,专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宽松软”等问题,坚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与执纪业务职责相分离,岗位相独立,强化自身专项监督,巩固好专项监管免疫力;继续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特别是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干部正反面典型事迹,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遵纪护纪的思想防线,巩固思想防线免疫力。
《规则》是规范执纪监督业务的工作导向。《规则》不仅有力地保障了监督执纪审查中的公正透明,也最大程度地防范了外部权力干涉和内部弄虚做假、蓄意包庇,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刚性约束,也对反腐环节中的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甚至对纪律审查中的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的登记备案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执纪业务层面讲,《规则》既是执纪行为的行动指南,又是执纪人员的操作规程。泾河新城纪委以此次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全面启动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照相关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着重对《规则》明确规定的执纪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进行修订,对信访检举、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纪检干部管理等工作制度体系进行全面完善,确保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和规定与《规则》相统一,推动《规则》的各项要求落实的具体的执纪业务推进过程中。
《规则》是执纪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打铁还需自身硬,己正方能正人,《规则》的制订实施有力地破解了“同体监督”的制度性缺陷,一方面将让监督执纪规则更透明,为纪检监察系统安上“防火墙”,另一方面将令纪检监察干部腰杆更硬,使命更坚,拥有了更大的“免疫力”屏障。因此,《规则》不仅对规范执纪队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强化队规范执纪业务推进提供了更加坚强的保障。正值泾河新城全面托管规划建设区域内的街镇工作,全面接管社会事务管理之际,泾河新城纪委为破解执纪面拓展,执纪业务量增大等问题,科学谋划,认真研究,努力释放好《规则》“红利”。正在积极推动建设“三个有利于”执纪队伍。以有利于工作推进搭建职能架构,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泾阳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跨区域纪律审查工作,积极推动问题线索共享、协同纪律审查和以案代训等工作,建立反腐工作协作机制;以有利于规范执纪业务转变工作方式。继续深入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梳理工作,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业部门,确保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延伸执纪触角,积极推动统派直管工作,进一步延伸执纪触角,配强执纪力量,确保更好地履行执纪职能。以有利于发挥执纪职能组建干部队伍,继续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与“两学一做”相结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理论水平、业务素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持续加强执纪业务培训,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开展以案代训、跟案学习等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以业务精进推动《规则》落地生根。
《规则》对执纪人员和执纪工作提出了系统规范的要求。“纪检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会偏离党中央的要求偏出一丈”王岐山同志在《关于<规则>的说明》中一语道破依纪执纪的重要性。泾河新城纪委在具体的执纪业务工作推进中,强化对《规则》的执行,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规则》规定,全面修订岗位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并围绕修订情况开展集中学习交流4次,积极鼓励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究、学思践悟,着力培育纪检干部的“匠心”精神;积极维护《规则》的权威,在要求纪检干部全面从严践行,保障纪检干部安全执纪的同时,积极推进执纪审理细则修订和纪检监察干部任务清单的编制等工作,在执纪审理中坚持“纪律审查情况与执纪人员履职情况”等内容并重,突出“任务清单归口,评价统一标准”的原则,强化对执纪人员对《规则》执行不力等情况的纠正和问责,倒逼《规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