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后的几点思考
自**年**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奋力攻坚、砥砺奋进,实现了阶段性重大突破。2016年度更是取得了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创建工作继续领跑全国。宿城区作为**市的主城区,在创建中始终走在前列。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值得我们自豪,也让我们倍加珍惜。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及全体市民的支持下,面对兄弟城市竞相发展、加速赶超的竞争态势,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没有半点马虎和松懈,以争第一的信心和勇气打响创建的攻坚战,力求决战决胜。9月17日,我们以昂扬的姿态,奋发的精神迎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终极考核”。虽然考核结果尚未见分晓,但要巩固来之不易的创文成果,我们**创文的精神不能丢,创文的士气不能减。一定要通过宣传投入与强行入轨管理多管齐下综合发力,在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内涵,巩固提升文明城市上做文章,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品牌。
一、创文精神要继续弘扬。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就有什么样的工作作风。工作作风,影响着我们目标本身的实现达成。创建是责任、是使命,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虽然国检已经过去,但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维护的任务更加繁重,从而容不得我们有半点的迟疑、丝毫的懈怠。因此,面对新的使命任务,我们必须继续发扬不怕吃苦、不畏艰难、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始终做到热情不冷、力度不减、步子不停。国检只是创建路上的一个脚印,我们必须继续前行。“群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我们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文明城市创建才能持久深入,获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大力开展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群众参与热情高的文明建设活动,在全市迅速形成人人关心文明建设、人人支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新高潮,把**建设得更加美好。只要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创文精神,就一定能获得全国的赞许与认可。
二、体制机制要继续完善。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是巩固创建成果的重要保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三年来,建立了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创城标准也随着变化、市民群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管理机制也要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创文成果更好地巩固和拓展,更好地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如:要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城市的法治体系、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机制、市民广泛参与机制等。特别是要完善属地化的文明城市建设机制。积极适应城市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科学划分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的责任、事权与财权,形成“分工明确、各方有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目标管理体系。积极探索资源整合利用。通过调剂闲置国有资产等途径实现资源整合,全面落实各社区的办公、警务、文体活动中心等以及综合执法大队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和执法监督建设用房,推进文明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经费投入要力求多元。建设文明城市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一项工作。它是一项牵动面广、涉及人多、难度高、跨度大、时间长的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广泛深入的社会管理“软件”,也需要实实在在的配套“硬件”,长期的资金投入成为常态。而我市在创建过程中,主要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如果创建后,长期的资金投入还以单一的财政资金为主,势必会造成财政资金压力,且不能满足建设需求。为此,在减少财政压力的同时,确保资金投入适应创文建设需要,就必须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有效推动国家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一是强化财政经费保障。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创建专项经费用于创文工作宣传、考核、机构运行以及相关项目支出等。二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通过政府招投标等形式,对全年城市各主要道路清扫、整治城市“牛皮癣”等进行公司化运作,实施全过程保洁,营造清洁、有序的城市环境。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建设和运营,稳步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三是建立商业、企业联运保障机制。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人人有责,商家与企业也不例外。沿街店铺和企业有责任分担相应的维护经费,提升商业街区和企业整体形象和环境品质。
四、常效监管与考核力度要继续加大。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使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就必须加强监管和考核力度,使各项长效机制良性运行而富有成效。主要通过强化主管单位常效监管与监督部门的督察力度,将文明城市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不断提高大家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