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心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心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果断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把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反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