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做法和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做法和经验——市委党校课题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政策依据
廉政文化是关于人们对廉政的意识、行为规范、信仰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廉政建设需要以文化为载体,文化建设应包括廉政内容,廉政与文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廉政文化建设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等为载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博的文化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以廉政为主题,围绕廉政开展一系列的文化教育活动,其目的就在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一)廉政文化产生的历史背景
中国共产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初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败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成了有效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我们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消极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果断提出了坚持从严治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在遏制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方针,逐步形成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领先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败三项工作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2、制度反腐进取显著。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一条新思路。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等,从制度面入手,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
3、腐朽文化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影响不容忽视。但肯定反腐败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有的地方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我们在制度中所预设的种种监督、制约机制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以致出现了制度虚置、机构虚位、功能虚化的问题,这使得规范的制度在官场中得不到遵循,而各种黑色的、灰色的“潜规则”却大行其道。国际反腐败理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在腐败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上把腐败看作是一种可以容忍的甚至是令人羡慕的行为,客观上为腐败活动大行其道提供了土壤。分析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除了政治、经济等体制层面的原因,文化因素已越来越被普遍认为是腐败易发多发的原因之一。
第一,传统文化中消极腐败文化的影响。中国历史上缺少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或公民文化,无论是在官吏还是民众中都存在着极端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倾向,诸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钱能使鬼推磨”等等。这些传统文化的“劣根性”在改革开放宽松的氛围下得到了强烈反弹和释放。其次,中国人历来就有“独我例外”的“特殊主义”传统文化心态。不少人对腐败既深恶痛绝又身体力行。当腐败涉及他人而自己没有得到好处时,就表现得义愤填膺;而一旦关系到自身利益,则另当别论。一个在台下对腐败口诛笔伐的人,一旦上台,很可能就成了腐败分子。再次是“人之常情”掩盖下,腐败行为被视为正常,至少是习以为常。如“吃吃喝喝”、“迎送陪”等请客送礼行为很少受到文化上的敌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行为是遵从其同辈、家庭和朋友强有力支持和称赞的行为。这种普遍的大众文化心态的沉淀,容易使人们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家庭的利益或他觉得应当忠于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价值观不断发生变化,产生了文化观念和认识上的错位。一是由于对个人价值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