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工作第2页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三、强化对公安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监督机制
我们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和经验。但是,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掌握着公安基层所队的“一把手”,由谁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没有明确的规定,更缺乏经常有效的具体监督措施,导致对他们的监督“失控”,违法违纪的比例上升。针对这些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要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等,强化基层党组织内部的监督和上级党委纪检的监督。二是我们的公安工作要始终不渝接受各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来保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办案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和处理结果,改变过去的“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让老百姓看在眼里,心里明白,时时刻刻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和大力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我们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度,把公安内部的纪检、法制、督察、政工、审计、信访等监督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能,特别是警务督察部门,要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及民警在执勤、行政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严警纪,维警权,同时也要发挥好“110”警务监督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我们公安机关的形象和荣誉,保障我们公安机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建立以“iso政府机关认证标准”为主体管理体系
要吸取国外政府在管理体系上好经验和作法,把公安基层所队管理以iso认证标准来程序化,防止管理上漏洞而出现腐败问题,把公安基层领导管理、民警执法,财物管理程序化、标准化、正规化,建立行之效监督管理体系,使公安基层所队从每一个环节进行规范序列,公开透明,从而达到我们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用较好的机制来把我们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上一新的台阶,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