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第2页
于经费收支公开、固定资产、执行会签情况区民政局面向服务对象大部分是弱势人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建立和谐社会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弱势人员更加关怀,通过民政部门发放的各种救助金越来越多,因此把各种经费管理好认真细致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是我们民政人的重要的职责。今年初,我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区纪委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在经费收支方面提出了5项要求,并采取5条措施加强经费管理工作,同时改进了各种经费发放方法。一是对低保金实行银行发放,就是说申请对象通过三公布、三审核被批准享受低保后,直接到银行领取低保金,不经过任何工作人员之手,杜绝漏洞。二是伤残金每年两次实行银行发放,让服务对象直接到银行领取。三是大病医疗救助在申请、填表、调查、社区同意盖章、办事处审核、民政局批准的基础上,让服务对象到保险公司领取。总的来讲,民政局只为服务对象办理各种手续,只服务,不过手经费。在这方面我们还严格要求各办事处民政所长、低保专干坚决按区纪委的要求去做,不准刁难群众、卡群众、不准经手现金。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经费顺利的到服务对象手中。
六、关于干部婚丧喜庆操办情况
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不允许大操大办是区纪委多次强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区纪委的要求,我们局做出五项规定:一是班子成员任何人不允许在婚丧活动中大操大办;二是班子成员接收全体人员的监督并奖励举报人员;三是任何车辆不允许参加婚丧活动;四是一般同志家中若有婚丧之事,同志之间只是帮忙关心,不允许送钱物;五是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机关骨干若在婚丧活动中大操大办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这些制度规定有效控制了局内部婚丧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人,部门领导*人都没有孩子结婚、老人去世大操大办的情况。离退休干部*人,到已婚年龄的年青人*人也没有婚丧之事大操大办的情况。需要向区纪委说明的是在区机关内因亲朋好友、同事之间孩子结婚送礼的事近几年不少,拿班子成员来说每人每年1000元不等。因此,区纪委大抓、大刹党员干部在婚丧之事的不好行为,我们举双手赞成、得人心、得民心,建议今后加大力度,让婚丧之事文明祥和。
七、关于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情况
去年,我局有一期出国考察之事。根据是市民政局有关文件,组织全市(县、区)民政局出国考察国外社区建设、殡葬管理、慈善救助制度建立等工作内容。此次外出做为重大事项向纪委报告,并经区党政一把手同意,按规定外出的。
以上七个方面的情况,汇报的不到之处,请区纪委监督批评。
八、关于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七大关于今后党的建设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内容更多,这是保证我们党执政不败的重大举措,我们坚决拥护,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我们局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将从八大方面加大力度抓紧抓好:(一)认真学习十七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容,从思想态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重要性;(二)坚决贯彻执行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文件规定;(三)建立完善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四)进一步抓好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突出这个重点,让班子每个成员不折不扣自觉执行区纪委的规定;(五)局班子成员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向干部职工汇报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六)不允许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机关骨干在工作中谋取好处,发现一期严肃处理一期,坚不姑息迁就;(七)利用正反典型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到防微杜渐。(八)局领导班子今后每年向区纪委书面汇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机关干部的廉政自觉性还应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服务的规范化还距政府的要求存在一定距,个别同志还存在缺乏耐性,服务态度不够热情的现象。
2、政治学习还应进一步加强。
3、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
总之,我局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为我区民政工作再创佳绩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