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刚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和文武同志传达了3月25日下午召开的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持不懈地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20xx年,全县政府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县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全县各部门上年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核检查,加大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查结两个商业贿赂案件。针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查找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杜绝了部分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责任制。认真考评20xx年《政务公开责任制》执行情况,表彰了12个先进部门(单位),有力地推动了这项阳光工程的实施。同时,在认真总结几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并与15个乡(镇)、38个部门签订了20xx年的政务公开责任制,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内容。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条例》,为进一步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按照《宁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改进监督方式,强化对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对全县投资5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进一步纠正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告、验资、抽取专家、现场开标等不规范的工作环节。一年来,共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62份,进行廉政谈话124人次。
(四)认真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脱岗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长期不上班等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清理纠正的重点内容,清理纠正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二是通过发放调查登记表、公布举报电话的方式了解掌握我县国家公职人员脱岗情况。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四是草拟了《国家公职人员脱岗问题处理意见》。截至11月底,已有70人返岗,返岗率达97%,还有2人因重病不能返岗。
(五)加大《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对全县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项目,规范了保留的审批事项,开展了行政许可的主体清理工作。同时,注重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较好地规范了各单位的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了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六)强化土地市场监管。按照《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丽监发[20xx]10号文)要求,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全县所有建设用地的供地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执法监察。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实现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户,有效地避免了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保障了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七)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战河汉家厂煤矿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相关责任人4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对2人进行通报批评。
(八)全面清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对近些年来政府及各部门兴建的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查。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来源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九)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各种涉农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收费进行了检查,杜绝了农村“三乱”现象的发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