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公安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在市纪委和公安厅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全市第三次纪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防惩力度,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创新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狠抓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开展“两无”活动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坚决执行“五条禁令”及《内务条令》,队伍建设上了新台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一)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学习和贯彻中纪委八次全会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能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坚决做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严格执行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论,班子主要领导都向当地纪委写出《廉政保证书》,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上半年没发生一起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
二是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本着结合工作,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市公安局民警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人,明确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做到了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
三是监督“关口”前移,普遍开展廉政谈话和讲党课活动。上半年,市局对
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他们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提前打“预防针”。同时,市局及各旗县区公安局把反腐倡廉基础理论学习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民警教育培训规划,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还对民警进行廉政党课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上半年,市局21名处级领导干部,旗县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普遍向干警进行述职述廉。
五是是各地采取不同方式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和民警绩效考核范围,规定凡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的单位直接定为不达标单位,民警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警纪处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民警。市局党委还明确规定凡拟立功受奖单位或个人和拟提拔干部必须征得纪委的同意,将干部人事管理置于纪委的监督之下。
(二)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克服特权思想,树立良好警风”活动,增强执法为民意识。半年来,我们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年初,市局举办全市公安民警“讲廉政故事会”比赛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观看了《光荣使命》、《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等宣传教育片,同时,认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十七大文件和新修订的党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与公安机关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活动。通过开展“克服特权思想,树立良好警风”活动,正确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通过发放反腐教育宣传资料,在广大民警中深入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活动,使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二、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坚持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大力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了警务公开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基层公安机关为重点,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建立基层派出所民警向辖区群众汇报廉政勤政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户政、出入境、消防、交警等窗口警种和部门在全面实行警务公开的基础上,推出了具体的时效承诺服务内容。凡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和投资经商人员办理车辆证照,办理边境、出入境证件,办理暂住证和户口迁移等,做到热情接待,优质服务。只要手续齐全,实行“一次性办成”制度。除规定时间外,一律不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