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纪实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高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这段时间以来,山东省**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法院的部署,不仅严格落实原有的反腐倡廉制度和措施,还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法院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创新,使反腐倡廉的战线更加牢固而坚不可摧。
继续完善勤廉保证金制度
**是建立和实施勤廉自律保证金制度比较早的法院,曾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廉政保证金制度联系点和试点法院之一,近年来,**法院不仅坚持实施勤廉保证金制度,还在运作中结合实际对其进行科学扬弃,增加了缴纳数额,丰富了返还方式,增加了考核内容,使该制度在交纳数额、返还方式、以及保证内容等方面都更加合理,在保障法院队伍不出问题以及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法院还将勤廉自律保证金与“廉政档案”相结合,完善了“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实现了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变。自廉政档案建立以来,法院收到的举报法官执法不廉的现象大幅下降,**市宁阳县法院、东平县法院已连续多年没有收到反映法官执法不廉的举报。20xx年4月,最高法院纪检组长李玉成在**调研时,对这一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当事人同一般群众相比与法官接触的机会更多一些,所以对于法官的廉洁勤政与否更为了解。根据这一点,**市岱岳区法院精心制作了廉政监督卡,并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列举了八种法官不当行为,并公布了纪检监察、信访室两部电话。当事人如发现本院法官有索贿受贿、拖延办案、执法不公、态度粗鲁冷漠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可以打电话向纪检监察、信访室反映。**中院和其他基层法院也都向当事人发放了廉政监督卡,这是**市法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彻底杜绝执法过程中不公不廉现象的重要举措,也是以实际行动确保“四不为”又一体现。
对法官廉洁情况进行量化
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和制度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市肥城法院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法官“司法廉洁指数”的评价体系(试行),在解决廉洁情况量化难问题上作了一次有益的尝试。该评价体系采用10分制,包括个人认知、民主评价、廉政评价、举报查处四项一级指标和廉政知识应知、自我评价、民主测评、问题查处、廉政信息填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违规、个人举报、个人受处分、亲属被查处等十项二级指标,分10-8.5、8.5-7.0、7.0以下三个档次,通过界定廉洁程度较高、一般和较低来量化法官廉政情况。对廉洁指数在8.5以下的法官,取消当年的评先树优资格,原则上不予提拔重用;指数在7.0以下的法官,由院纪检组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年在7.0以下的法官,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使用。“司法廉洁指数”一方面明确了对法官廉洁情况进行评价的标准,另一方面将廉政建设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警,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现在这一体系还在试行阶段,待运行成熟之后,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推广。
从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指针,反腐倡廉建设也不例外。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要掌握群众对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哪些方面还不满意,有什么新的要求。为此,**中院向省法院、市直各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驻泰高校、驻泰企业、驻泰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驻泰全国和省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单位和个人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和意见表,内容涉及服务大局、审判作风、廉政建设、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执行工作等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此外,为方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中院还向社会公布了纪检监察举报监督电话和信访监督电话,并在办公大楼大厅设立征求意见箱。到目前为止,已收回征求意见表20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30多条,为**中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创新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命。在法院反腐倡廉的漫漫长路上,**市法院从未停止过创新的步伐,也将继续坚持创新的步伐。今后,**市法院将以现有的廉政制度和措施为基础,通过不断创新使法院的廉政阵线更加牢固、更加坚不可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