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局党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廉办发(20xx)0*号文件精神,我们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现就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局党委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党[20xx]0*号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将县上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机关、企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并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贩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xx年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了全系统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及落实措施。按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局党委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较好地履行了领导干部“五个一”,先后制定了“两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规则,领导班子的办事程序,完善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有力的推动全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1、继续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推进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真落实了各项反腐败任务,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局党委班子和企业班子,深入开展学习了《党章》、《十七大报告》和胡总书记反腐倡廉的论述等内容,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推进了廉政文化进企业,从而营造了全系统反腐倡廉良好的氛围,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从严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七条不准”,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狠抓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局党委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几项工作。一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的不良风气,注意查处了借节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三是继续落实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核查措施,推动了此项工作的落实。尤其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八个要”即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事;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3、企业领导干部做到了“七条不准”,在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七条不准”的要求:即①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②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③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资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④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⑤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⑥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⑦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4、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和各企业班子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企业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党委及时加强指导、检查,帮助解决了问题。实行年度考核,对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继续实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对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5、加大了对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按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重点,积极寻找案件线索,排查较大案件。严肃查办重大项目工程中发生的案件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加大了纪检监察案件的督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