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十七大以后五年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几点建议第2页
要多样,除了公开栏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入户发放资料等新途径;公开的时间要及时,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公开的程序要规范,做到公开前按规定审核、公开后要有人释惑并注意听取意见,严格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充分实现阳光下的有效监督。(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如果没有规范的预防腐败方面的制度措施,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必然会导致腐败滋生和蔓延。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种监督制度,健全有效的制约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工作要求三个明确,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根据当前基层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努力规范基层干部的日常行为,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
三是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实行询问与质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民主生活会和职代会(工会)决定重大问题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党内监督。
四是创新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信访网络。实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相结合,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推进反腐倡廉,纪检监察部门党员干部是关键。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面临着反腐蚀与腐蚀的严峻考验。如果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干部作风不好、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仅自身工作干不好,而且同样会产生腐败。因此,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素质一定要过硬,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严进宽出”,提高队伍成员素质。针对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专业人才比较紧缺的实际,注意充实查案人才、查帐人才、法律专业人才等,增强力量,保证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创新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采取“创先争优,量化考核”的方法,对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大胆提拔或重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实战能力。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金融财务管理知识等的学习培训,提高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能力,充分履行好职责。
(五)坚持惩处腐败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违纪案件查办惩处力度。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生的每一起违纪违规案件,都要及时处理督办。要把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设立举报箱和固定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在不断拓宽案源的基础上,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信访事项,认真登记,仔细审查,在查办案件中做到事事详调查,件件有结果。在处理的过程中,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办案。要结合案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对违纪者进行警示性谈话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认识态度较好,没有给党和国家造成较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要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是重要岗位的可以留用察看,鼓励他们重新做人,卸掉思想包袱,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处理过后,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注重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及时提出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