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经验材料
去年以来,**区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把公开机制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始终,让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全过程,不仅有效地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健全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也保证和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公布责任制内容,让人民群众知晓
1、坚持全面公布。就是自上而下全面公布责任制内容。包括三个层面: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到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到各职能科室;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布的形式除了正常下发有关文件以外,还通过**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栏、黑板报、社区简报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向人民群众公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2、突出公布重点。实践中应把握哪些重点,坚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区、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全面公布。今年初,及时把《扬州市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扬州市**区各乡镇场、街道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予以公布。二是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必须重点公布。如:城中村改造,把拆迁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拆迁指挥部一同上墙公布,印发给拆迁户,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必须及时公布。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及时下发了有关通知,形成了较为浓烈的监督氛围。禁赌工作开展后,印发了给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封公开信《禁止赌博 从我做起》,并在各村、社区公开栏、居民小区、交通要道口张贴。
3、强化监督检查。为了保持公布的持久性,狠抓了监督检查这一环节。每年3-4月份由区纪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及公布情况,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也随时组织检查。
二、公开考核过程,让人民群众参与
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考核的全过程向群众公开,做到三个注重,力求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公正性。
1、注重平时考核,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聘请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村干部、农民代表等21人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各乡镇场、街道聘请了65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询他们对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请他们帮助查找不足,找准存在问题。区公安、财政、土管、工商、文教等部门还聘请了行风监督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排查本部门在执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2、注重考前预告,欢迎人民群众参与。坚持考前预告制度,除了正常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测评、召开座谈会外,把考核的时间、方法、步骤、群众参与联系方式等通过公开栏提前预告,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去年底,共接到16名群众的电话主动要求参加座谈,改变了以往座谈人员实际上均由组织指定,参加人员往往只讲成绩不讲或少讲缺点的状况,也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听到了真实的声音。
3、注重考核过程,邀请人民群众参加。乡镇场、街道除了人民群众主动要求参加座谈的以外,还可由基层推荐3-5人参加座谈。在对区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工作中,还由考核小组根据行政执法档案随机抽取服务对象参加座谈。去年在对区机关42个部门的考核中,共召开35个座谈会,181人参加了座谈,其中有群众代表112人。
三、公示考核、追究结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1、严格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认真进行追究,着重从三个方面实施责任追究。一是结合查办案件,追究纪律责任。二是围绕重大责任事故,追究领导责任。今年2月份,西湖果园小学围墙门柱倾倒事故发生后,区纪委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三是围绕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追究领导责任。今年7月份,查处了原民政局局长顾新明收受红包等有关问题,鉴于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一年多来,全区党员干部中因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有23人;对负有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的有3人;对贯彻落实责任制中存在一些问题的领导干部,由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批评帮助的有13人。
2、运用考核结果。一是所有被考核的单位其考核结果一律在其办公场所所在地醒目处予以公开,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单位其整改措施在经区纪委把关后予以公示。二是所有被责任追究的案件一律予以公开,去年以来,我区还选择了3个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在全区通报。三是所有评先评优一律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去年底,全区有5个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