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党风廉政信息员制度
**市烟草专卖局党风廉政信息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市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市)局(公司)领导班子的监督,促进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特建立本制度。
一、建立党风廉政信息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党风廉政信息员是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耳目”,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行政监察部门行使各项职能的助手。通过建立党风廉政信息员制度,广泛了解群众对市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市)局(公司)领导班子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形成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网络。
(二)党风廉政信息员采取群众推荐与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党风廉政信息员均为兼职,实行聘请制。对党风廉政信息员的管理采取谁聘谁管理和谁聘请向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风廉政信息员的聘请范围、程序和条件
(一)聘请党风廉政信息员的范围为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局(公司)。其中,在市局机关及聘请1—3名,在每个县(市)局(公司)各聘请1名。聘请的党风廉政信息员,既要有党员干部,也要有职工群众,并应有适当比例的党外人士。
(二)市局党风廉政信息员由市局机关纪委、各县(市)局(公司)党支部推荐,由市局纪检组、监察科聘请,并报省局纪检组、监察处备案。党风廉政信息员的聘期为二年。期满后,应及时办理解聘、续聘和重新聘请手续。
(三)聘请的党风廉政信息员要符合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比较熟悉并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自律;(3)能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各种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4)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群众威信,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5)保密观念强。
三、党风廉政信息员的职责和义务
(一)党风廉政信息员除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要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1)了解和收集群众对市局机关或所在县(市)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情况的反映和建议;(2)了解和收集群众对市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或所在县(市)局领导班子在廉政勤政方面的反映和意见;(3)发现和推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4)了解和收集群众对所在县级局和全市烟草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其他信息。
(二)党风廉政信息员要耐心倾听反映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和整理工作,并及时、真实、全面地向组织汇报,不得拖延、歪曲、和隐瞒。党风廉政信息员应本着对反映人和组织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建议等,不得散播或向被反映人通风报信。党风廉政信息员应定期与聘请单位的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
(三)党风廉政信息员每季度要报送不少于一条有质量、有价值的信息。
四、党风廉政信息员的管理
(一)全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信息员的推荐工作,对党风廉政信息员要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打击报复党风廉政信息员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二)市局纪检组、监察科分别负责市局机关、芗城经理部及各县(市)局(公司)党风廉政信息员的聘请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个别谈话、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把党风廉政信息员掌握的信息及时收集上来,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做好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党风廉政信息员,应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对有向被反映人通报信息、散播收集到的信息、个人行为不廉洁等情况的党风廉政信息员应予解聘,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各县(市)局(公司)应参照本通知精神,建立党风廉政信息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