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几点思考第2页
的方针和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方向。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是腐败现象得以产生的深层原因,也是腐败分子赖以寄生的温床。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体制、机制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给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因此,在存在滋生腐败现象诸多复杂因素的情况下,也给反腐倡廉工作增加了艰巨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反腐倡廉既要从严治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要着力治本,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把治标和治本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有效遏制乃至消除腐败。坚持关口前移,着眼防范,防微杜渐,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对客观世界改造,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自觉做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模范,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几年来,且末县采取有力措施,围绕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了“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全程化监督”、“廉政谈话”、“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家庭廉政建设承诺”等制度,源头治理的领域不断扩展,从“三公开”、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扩大到建筑工程、政府采购、会计委派、集中核算等领域,在腐败易发多发的源头上筑起了“防护墙”。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重点要抓好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和深化,要研究针对“三项制度”实施中可能或容易发生腐败的源头,提出新的防范对策,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解决好“管好权”的问题;探索事权分离,决策和执行分离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招标采购的执行与管理的职能分离,逐步将建筑工作廉政合同向医药招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延伸,解决好“管好钱”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积极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对设立“小金库”、“账外账”、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多领域、多渠道的民主监督作用,也是前移关口,源头治理重要途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要以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热情,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当前,要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的层面也要从基层转向县直党政各部门单位,并在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上下功夫,使公开真正成为群众监督干部的窗口。各乡镇村还要把开展村组“民主日”活动作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使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大事来抓。
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各项工作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复杂工程,不仅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而且推动起来难度较大,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使源头治理工作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反腐败的体制机制,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意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中央经过多年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证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要真正担负起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部门要各负其责,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敢抓敢管,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思想,要真正做到有意识、有责任、有行动。
要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责任制全面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善于从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坚决纠正搞花架子,作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做法。各级党委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执行责任制情况,对落实责任制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而造成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在新世纪之初,面对新的问题、新形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途上,仍然要一如既往的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足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反腐倡廉的关系,按照政策条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中不同性质的问题,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严厉惩处侵犯人民利益,破坏经济建设的腐败分子,坚决打击破坏改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腐败行为;深入市场经济新的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注意从政治上着眼,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创造并维护推动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为发展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平台。重点是抓好创新发展环境各项的工作,进一步抓好办事程序公开、政务公开,公务员戴证上岗,加强资金管理,杜绝乱收、乱罚、乱摊派的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党政干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思想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既治标又治本。坚决打打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就能促进全党反腐败斗争局面的不断发展,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