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县水利局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县纪委:
根据《**县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方案》(盐办发[20xx]31号)要求,我局对照考核内容组织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自查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水利局内设10个股室队站,有职工45人,其中男职工36人,女职工9人;有行政人员10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2人,助理工程师13人,技师1人,高级工5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1人;有本科4人,专科25人,中专8人,高中及以下8人。水利局设总支一个,支部2个,有党员34人(机关支部27人,供水公司支部7人)。
全县共有各式水利工程6432件,年供水量6015万m3,灌溉面积11.685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1.49万亩(水田6.015万亩,旱地5.475万亩),灌溉程度28.9% ,解决了20.15万人和19.02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
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我局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治本、预防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加强落实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的源头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内容,灵活工作载体,为全面打造平安和谐水利提供有力保证。
1、 抓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是保证。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年初,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并印发了《**县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主要措施和目标任务。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充实。今年5月,县委对水利局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充实后,我局及时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它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机关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工作。今年10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我局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传达,明确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命了专职监察室主任。确保了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做到有人管,有人抓,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方面,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领导人事调整后,我局根据领导职责分工,印发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通知》,局领导对所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同时把责任考核范围拓展到部门内设股室和执法岗位,形成了齐抓共管,全局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部署切实可行。经局党组研究,我局确定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4433”的工作思路。即突出四个重点:突出宣传教育、源头治理、依法行政、制约监督四个重点;强化四项建设:强化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行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抓好三个结合:与促进水利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平安和谐水利建设有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确保三个安全: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确保水利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
2、抓责任落实,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格局。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不停留在口头上,流于形式上,我局将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执法岗位人员纳入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xx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与局机关各股室签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考核对象、范围、内容、方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检查考核更加规范。
3、 抓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宣教内容和形式。
一是宣教内容更加丰富。在宣传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坚持理论教育和主题教育相结合,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组织学习了十七大精神,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个条例”、“两个读本”和《实施纲要》,通过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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