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第2页
规知识测试,组织职工16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法规知识答卷,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二、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按照20xx年2月2日与县委签订的《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列的各项责任目标及考核内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工作融会贯通,层层分解,并制定了《20xx年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两者相辅相成,相得宜彰。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记分,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量化考核,年终按实际分值作为公务员考核依据并进行奖惩。这样一来,做到了履行职责有规定,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使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更加明确,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2、把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作为考核审计业绩的强硬指标。按照局内部管理规定,“八不准”规定必须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等八项规定,若出现被审单位举报审计组或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年终考核 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或不予确定考核等次。通过以上措施、办法,从而促使审计人员廉洁从审,依法行政。
3、把《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作为审计人员的工作准则。自20xx年3月26日省政府发出通知,颁布实施《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始终要求职工做到:(一)认真履行职责、不玩忽职守;(二)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三)不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四)不利用工作之便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五)不参与赌博活动;(六)不酗洒闹事和饮洒影响工作;(七)上班时间不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的活动;(八)不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4、按照《玉溪市审计局关于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的规定》及《玉溪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通知》,我局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审计纪律,制定了《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文明审计规定》;建立健全效能考评制、失效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以上《办法》、《规定》中明确强调;审计人员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做好审计法规、职责的宣传工作;审计中文明礼貌、谦虚谨慎,有理有节;杜绝官僚作风,严禁语言粗俗;真实、全面、客观的反映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审计人员以此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为审计机关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5、推行审计公示、登记、反馈和报告制度,推进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审前座谈会时,必须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宣传各项审计纪律、审计规定,这种做法改变了过去单纯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只有少数人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只有领导知道,群众不知道的局面。其次是审计终结时,由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组的表现,如实填写《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执行情况反馈表》、《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反馈表》。这样一来,审计组完全置身于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之下,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局职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将持之以恒,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整体工作。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