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市药监局和县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如下:
一、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xx负责全局并分管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xx负责食品安全科、药械管理科及稽查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 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目标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学习,传达市局、县委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腐败。
(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履行监督职责,分局领导班子对局系统内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领导班子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五)严格执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采取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任人唯贤的用人办法,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情况汇报和考核;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和县委举办的各种反腐倡廉活动。
三、突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在行使选拔任用干部权力和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认真学习和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提拔任用干部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加强监督,创造一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三)在转变作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上,要从源头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和不足,查漏补缺,扬长避短,促进药监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正常运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五、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表现好的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奖励;表现较差的提出书面批评,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规定,酌情给予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上报市局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