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第2页
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3.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4.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5.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信访案件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6.依落实特邀监察员参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权利。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收集的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单位,并协助解决。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8.探索进行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按照工作安排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形成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完善内部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
1.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方面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
2.积极整合信访资源,畅通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妥善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3.继续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力度,如发生“小金库”现象,将严格执行“先免除主要领导人职务,再作调查处理”的规定。
4.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基固本,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的有关指导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2.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廉洁建设,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强化特邀监察员的功能,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协助监督的作用。
**区教育局监察室
二〇〇九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