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第2页
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中违纪违法。(四)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落实不力,公开不到位。有的村社往往是上面督促一次,就公开一次,不督促就不公开。村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间、方式随意性大,群众想知道的、觉得群众通不过的就不公开,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公开。公开栏设置不合理,群众经常到的地主没有公开栏,群众不常去的地方设有公开栏,现在村的地域变大了,一个村只有一个公开栏,许多群众看不到,甚至个别公开栏内容长年不变。有的财务公开不细,群众看不明白,导致群众因不清楚村社财务收支情况而怀疑村社财务有问题,造成群众信访不断。如福禄镇和平二社群众反映社长收本社鱼塘承包款几千元未入帐、五社群众反映社长收本社砖厂和楠竹林承包款未入帐,红山七社群众反映社长财务有问题等,经镇纪委调查后,发现以上社的财务均无明显问题,只是因为该社财务未按规定及时公开,造成群众怀疑。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一般只到村一级,对社干部触及得较少、较浅,加之社干部待遇低,教育管理难度大,而近几年因村、社合并后,普遍工作繁重,而上级考核又较严,对村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同时,有的村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开展少,学习党的知识、法律法规少,一年几乎没有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2、对村社干部的管理乏力。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残,或文化不高的人,要找出优秀人才来担任村、社干部一年比一年难,加之换届选举时,宗族观念作崇,拉帮结派,按姓氏近地域去选举,造成组织上想要的人选不上,部分选上的素质又差,甚至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给管理造成一定困难。同时,镇乡领导干部由村社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多数乡镇领导干部存在怕丢选票,对其违纪违规行为往往睁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大胆管理。有的乡镇怕下属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后,对其单位有影响,往往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3、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监督落实得不好,财务管理不规范。虽然现在全县都实行了村财街道、镇乡管,各街道镇乡都制订了一些管理规定和办法,大部分村都有一系列的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的监督制度,但多是把制定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好。一是村民代表会议开得少,在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等,村里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事尽量不和村民代表商量,几个村干部直接就决定了,因此反映村干部在发放救灾救济、低保奖金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民主理财小组基本没有发挥作用,其成员本应由村民选举产生,但实际有些是村干部定的,大多都是村干部的支持者,有些还是村社干部,如大兴镇符家村,其民主理财小组有5人,其中2人是村干部,3人是社长,都是村社干部,开会时无人提出反对意见,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同时,镇里的管理人员仅2到3人, 面对村社众多,加之村社情况各异,管理人员不可能对每个村社的收支情况都了解、熟悉,监督无从谈起,因此村干部少支多报、重复报销、瞒报收入,财务管理不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
4、监督机制不健全,对部分村非党村社干部出现“空档”。村委会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的村社干部占有一定比例,但这部分人也不是监察对象,因此,对这部分人轻微的违规违纪行为,目前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来查办,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因此才造成个别非党村社干部违纪越来越多,又受不了处分,群众意见很大,据我了解,福禄镇和健龙乡都存在这个问题。
5、村社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不规范、不健全。有的村对集体资产、资源建立统一的台账,加之乡镇主管部门缺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有效监管、跟踪监督,个别村就出现私自对外承包、出租、变卖资产、资源现象,有的村社干部将收入据为己有,有的将收入不入帐,只接坐收坐支,例如健龙乡一个村的一个社,因有石膏矿占地,社里每年都有集体收入7000元,社长每年都将收入不入帐,直接就分给了社员,坐收坐支。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对基层党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作用。一是村级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过党组织生活,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充分利用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二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平台,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进乡镇机关、进基层站所、进学校、进村等四进活动,用先进的思想引导人、用优秀的事迹鼓舞人、用典型的案例警醒人,在广大农村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文化氛围。三是结合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乡镇轮训与村级巡回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增强教育的效果。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三级联动”。尽快出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县、镇乡、村三级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触角延伸到村级,街道、镇乡要对村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年终严格考核,将其结果作为村干部业绩评定和工作奖惩的依据,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执行责任制规定,发生重大案件,给群众带来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追究责任。
3、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用制度规范人。一是乡镇要制定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干部任免、大额奖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民主决策,逐步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二是完善村委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建设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管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要工作,需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还需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的选举办法,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五是健全完善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是村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村干部为政不廉的源头。要以此为重点,加强村资金、资产、资源的跟踪管理和跟踪监督
4、强化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镇乡和村要严格按目录内容和公开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公开,必要时还可以实行点题公开。二是要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期、离任、换届或免职时,对其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或减少集体经济损失。三是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四是强化党风监督,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五是探索纪检监察机构的网络延伸到了基层,在村级建立纪检组织,起到“观察哨”、“责任岗”的作用。
5、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并对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乡镇办案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条件和有力保证。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增强乡镇纪检干部的主业意识,改变乡镇纪委不办案或被动办案的局面,特别要加大对村社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村社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在村社干部配备上,鉴于对不是党员的村委会干部和社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管,因此乡镇在村委会干部、社干部的配备时应积极引导,将优秀党员选配到村社干部岗位上,避免出现监督缺位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