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就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我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今后,院长每月至少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3次,副院长每月至少对分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3次并向院长汇报。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要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在教育内容上,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个别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省高院确定的专题教育,教育干警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方法上,要打破“老框框”,坚持倡导性教育和警示性教育相结合,不间断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个别教育要坚持预防性教育与提示性教育相结合,针对干警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和时间,采取个别谈话、适时告诫等措施,敲警钟、筑防线。对于一个时期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第三,要加强监督,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等部门要对我院干警的执法行为、工作态度进行监督,促进执法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执法人员的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枉法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纪检监察要重点监督我们的执法人员是否严格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是否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发现,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