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体会分析
机构编制部门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党委、政府为基层单位办实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服务窗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体现了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形象。机构编制部门掌握办理各单位机构增设、编制增加、人事调动、招聘工作人员等各种手续的权利,这种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些权利是否能公正的运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所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的廉洁心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有效遏制和克服机构编制部门腐败的重要途径。
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省、州编办,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条例》、《通知》和《规定》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早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把好机构编制审核关,从紧从严管理机构编制的原则,不越权、不违反程序、不在限额外审批机构编制。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统一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决定。
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理好机构编制
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是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支撑。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权力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刚性制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政才能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腐败,才能有效推进机构编制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全程监督。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议事、坚持服务中心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机构编制部门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进行明确,规范行政行为,从工作程序上保持清正廉洁。强化民主意识,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经费支出、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要发扬民主,采取集体决策,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建立专题报告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必须先给分管领导汇报,对重大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是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事业机构的,采取“撤一建一”和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总量不增加;对职能调整的部门,按照机构、编制、人员随职能走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宏观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行政机构控制在规定限额内、行政人员控制在行政编制内、事业编制控制在总量内、财政供养人员总体不增加的机构编制管理目标。
四是建立机构编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本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有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要把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之中。当前,要以各级各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严格的考核责任制。
五是建立控制约束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单纯就编制管编制很难管住、管好,必须把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立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给予开设帐户。
六是建立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转变习惯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的问题,强化监督约束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构。全面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