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制度建设上要有新突破
要紧密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探索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解决妨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突出问题。当前,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我们对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做了新的改进,理顺了考核执行机构,健全完善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并定期组织对所有直接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社会测评。同时,充分利用考核测评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谈话诫勉直至调整,有效地调动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要紧密围绕源头治理的重点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章立制。近年来,我们逐步推进源头治理,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深化“四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人事制度改革,我们率先实行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区直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实行“逢进必考”。财政制度改革,我们全面推行了会计集中委派和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全部取消了机关财务,国库实行集中收付。在区属国有参股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制度,代表政府对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实施审计制度改革,区审计局设立镇街道审计办公室,在各镇街道设立审计所,在村居实现纪检监督小组长与理财小组长兼任,在审计范围上确定“四个必须审”,形成了纪检审计两位一体的审计监督网络。20xx年9月底,全国乡镇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场会在东营区召开。
要紧密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近年来,我们从破解群众“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对镇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药品器械推行了议价采购配送制度,对1034种药品制定了统一零售价,全区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了10%;从破解群众“知情难、监督难”问题入手,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各镇街道和12个区直单位建成了工作网站,10个村居依托区政府网站进行了村务公开试点;从破解群众 “门难进、事难办”问题入手,深化“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对已命名表彰的30个市级“群众满意站所(窗口单位)”实行了动态管理制度,全区39个部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区政风行风大大好转,部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民主公开上要有新举措
要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人民群众的参与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持。近年来,我们根据群众民主参政意识不断增强的实际,积极整合各类投诉监管部门力量,区纠风办、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信访局及纪委信访室等密切配合,电话投诉、来人投诉、来信投诉、网上投诉、意见箱投诉多管齐下,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让基层和群众反映问题、监督政府部门。 20xx年,区纪委、监察局通过各类途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8件次,处结率100%,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群众满意率达100%。
要进一步改进民主公开方式。政务公开是扩大基层民主、增加政务透明度和防腐保廉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政务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阳光工程”,必须要不断创新形式,在公开内容上要由“公开什么群众就知道什么”变为“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在公开程序上要由事后公开,变为全过程公开。近年来,我们突出重点,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关键内容和公共权力行使中的关键环节,不断调整规范公开的内容,着力抓了“事权、财权、人事权”三权的公开工作,如项目审批、办证办照、宅基地审批,干部选拔、重要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等,都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要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决策力度。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要尽最大可能让群众参与决策。近年来,我们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都组织群众进行听证。去年召开听证会17次,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村两委班子直选后,在原有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我们实行了村两委任期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