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意见
**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安排意见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好我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以及县委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忠实履行职责”为主题,通过集中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新近颁布的有关党纪条规和文件规定、学习《工作规划》、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学习勤廉先进典型事迹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法律意识,大力弘扬良好作风,坚持廉洁从政(从业),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把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
二、具体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在自治区、地区召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之前,县纪委已就开展好我县的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向县委做了请示汇报,县委高度重视开展好我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出了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县委的意见,在自治区、地区召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立即召开了**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县委书记王家斌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多力坤·胡加布都同志对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动员会后,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于7月2日前,召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会议,由党政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月活动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县委要求从7月3日起,教育月活动要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全面开展起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如期开展的,要及早向县纪委书面报告。对既不报告,又不按期开展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教育月主题,精心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王乐泉同志、刘新胜同志和王家斌同志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新近颁布的有关文件,重点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等。
在教育月专题学习期间,各部门单位要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 》、何勇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地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安排意见》、地委书记刘新胜《在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班,集中一定时间进行学习和座谈讨论。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并亲自辅导,以良好的学风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好专题学习。县纪委将发放自治区纪委印制的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学习资料。
(三)开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选择近年来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一些省市纪委以及地区、县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例材料和电教片进行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组织党员干部对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座谈讨论,深刻分析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查找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查找主观世界改造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