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实施策划方案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地税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及**县委对教育月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县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依法履行职责”为主题的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县地方税务局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依法履行职责”为主题,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转变作风,完善制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科学管理,依法治税,结合地税实际,学习勤廉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党性和作风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等活动,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法律意识,大力弘扬良好作风,坚持廉洁从政,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治税理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教育月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地区局成立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东
副组长:刘国强、张文、孙元勋
成 员:朱江、刘翔、张国强、汪丽梅、高方岩、唐啸漪、米志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翔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要在7月3日前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活动内容,党组书记亲自进行动员。教育月活动中,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特点,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资源,制定出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能取得实在成效的教育内容,对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二)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夜校学习、干部培训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行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长效机制。一要传达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乐泉书记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王建新书记在全区地税系统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视频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彭家瑞书记在全地区教育月动员会上的讲话;二要开展党纪条规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已经和新近颁布的有关文件,重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学习结束后要针对学习内容组织1次测试;三要配合当前开展的厉行节约和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学习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关于在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内容。
(三)学习勤廉先进典型。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胡曼、托乎提·艾力尼亚孜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地委和各县(市)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组织参观教育基地和观看先进典型人物电教片。
(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中,要充分利用近年来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用“身边的事”说“身边的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要集中组织观看20xx年区局监察室和区局机关党委联合制作的《税务人生》专题片;二要组织学习全疆地税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如对克州地税局原局长韩双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阿克苏市地税局违反税收法规问题的通报,与当地纪委联系,组织学习自治区纪委下发的武成元等案件通报;三要学习**地区地税系统3个给予政纪处分的通报,汲取教训,做到警钟常鸣。各科所负责人在教育月期间,要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 “讲岗位廉政风险点、讲防范腐败措施”的“两讲”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积极查找所在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找出防范廉政风险的措施,并就此开展学习讨论,要做到主管领导和科所长带头学,带头讲,提升对拒腐防变的新认识,切实增强地税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各科所务必于7月20日将干部个人心得体会和科室组织活动落实情况小结报送至人事监察科。
(五)开展党性和作风建设教育。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的工作,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查思想、查作风、查廉洁、查纪律”的“四查”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切实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