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月实施方案第2页
责领导:党总支、各支部书记四是举办廉政知识测试活动。以“党章、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为主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知识测试。
负责单位:局监察室
五是开展典型示范教育。继续深化“付建国先进典型事迹”学习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树立学先进、比贡献、争一流的良好风气。
负责单位:局监察室
六是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要紧紧围绕广大纳税人和干部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
负责单位:局党组
负责人:局党组书记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第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教育月各项活动的领导,并做到以月促年,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长期坚持下去。要按照地区局党组和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地税信息》、《纪检监察专刊》、《地税地建》等宣传作用,利用多种形式,营造教育月的良好氛围,教育月期间各部门要分阶段、有侧重的报送至少1篇信息。
(三)加强督导、及时总结。局将通过组织检查、调研督查等形式,对教育月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特别是对各单位学习的内容、落实的情况、教育的效果等情况进行督导。在教育月活动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时上报。7月22日前,各单位将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主要特点、效果及经验、存在的问题总结上报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