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集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
焦炭集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各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中发[]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山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实施办法》(晋发[]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和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不断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快速发展、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使集团公司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法规法纪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弘扬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清风正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相关违法违纪人员腐败堕落的思想轨迹和腐败产生的社会危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集团公司党委和各子、分公司党委(总支、支部)要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集团公司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集团公司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创新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集团公司纪委和各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完善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洁谈话制度;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作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年度工作安排,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提出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针对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保护职工切身利益等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反腐倡廉规章制度。通过狠抓思想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细化量化、简便易行的原则,切实增强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已有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和追究办法,认真落实《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纪委“七不准”规定。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监管制度、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企务公开、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及有关程序规定。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经营预算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制度。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层薪酬和职务消费管理制度,部门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认真对照中央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七不准”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相关清理整治内容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二)切实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经营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和重要人事任免等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股权变更、重大投资、资本运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集团公司履行政府赋予职能各个环节的监管。
(三)切实加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