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分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预案
质监分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和市局《全市质监系统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坚持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体现业务、促进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为全局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制度、纪律保障。
二、实施步骤
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一)清权查险。一是清权明责。根据“三定方案”,将岗位职责分解,理清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业务权责;将权力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重新审定岗位职责、规范权力流程,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排查风险。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梳理行政决策、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人财物岗等四个方面21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点台账,集中公开个人风险点,接受监督。综合各类风险点,明确风险危害程度,划分风险类别,确定风险等级,找出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防控腐败的发生。
(二)监督防范。从自我预防、科室联防、社会群防三个方面进行监督防范,建立腐败风险防控网络。通过自我学习、组织教育、相互帮助、自身日常思想和行为约束,开展自我预防;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廉政报告制度、定期述职述廉和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内部各项检查、设立预警机制等方式开展科室联防。通过行风监督员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评议,接受服务对象和信访人举报,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接受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和巡视督查等,开展社会群防。
(三)预警控制。通过收集预警信息,确定预警对象,及时进行预警处置,落实预警处置的督查和反馈,建立一套完善的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将腐败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信访投诉举报、党风廉政监督员评议反馈、内部预警信息员采集信息等多渠道收集预警信息。在各科室设立预警信息点,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各预警点的预警信息员,明确信息员具体工作职责。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制度和报送制度,明确采集内容和信息报送要求;建立信息分析制度,对已采集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为今后预警防控工作方向提供依据;制定预警分级管理办法,针对科室和个人问题的不同程度,及时有效地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的不同预案处置办法;开展预警处置的督查和处置结果反馈,确保预案处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考核评责。主要采取科室自查、日常督查和年终检查三种方式进行考核。坚持岗位廉政风险防范考核工作与行政管理和稽查执法考核相结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日常和年度绩效考核之中。三、防控措施岗位职责风险点是从分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职责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分局主要职能有行政处罚、日常监管以及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根据这些职能,将分局岗位职责风险点划分为四类三级:
四类:一类为行政处罚类;二类为监督检查类;三类为行政事务管理类;四类为公共类。
三级:一级为行政处罚、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二级为监督检查类风险点;三级为公共类风险点。按分类分级防控办法,制定防范措施如下:
(一)一类(一级):行政处罚类风险防控措施行政处罚类风险点是指分局执法办案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引起当事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
1、发挥“案审会”作用,对上会案件严格把关,监督办案人员按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办案,发挥督导职责,半年进行一次案件回访,对重大案件及时回访。
2、执法办案人员要认真掌握办案技能,熟练运用办案系统,精通法律、法规、法理。在查办案件环节中,严格执行两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发现需要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应采取强制、保全措施。
3、执法办案人员、案审会人员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向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案情。坚守办案纪律,不准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钱财和好处,防止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预防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发生,防止以案寻租。
4、办案中要遵守实事求是原则,特别是在询问过程中要杜绝“挂名”现象,执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