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权限,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三)考核阶段(20xx年3月—20xx年5月)。对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质量考核。主要工作是:
1、各管理处、分中心要定期自查。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考核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小结,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上报市中心纪检组。
2、阶段性检查抽查。市中心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将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并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书》,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3、建立考核评估档案。
(四)修正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主要任务是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和风险防控工作。具体做法是:
1、根据对各管理处、分中心考核结果,市中心要总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2、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廉政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管理处、分中心一把手要亲自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要积极运用会议、专栏、网络等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各管理处、分中心要确定关键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表。市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