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反腐倡廉目标管理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以“三思三创”为主线,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提高理论素养。一是开展“三思三创”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根据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在全体党员干部当中开展了新一轮的承诺,此次共收到17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所制定的共101条公开承诺事项;经过全体干部的讨论研究确定了“提高司法行政为民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事项并在镇海报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结合今年司法行政的工作重点,确定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这一难题。二是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了一次大讨论,全体干警就“为什么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什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我该怎么办”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加深了对价值观的认识;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征文和微薄大赛,要求各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撰写文章并编写微薄,我们从中挑选并上报了“我们的价值观”征文两篇,微薄8条。三是开展寻找身边典型的活动。通过发动全体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中寻找先进典型,确定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冰同志为系统典型,并根据我局的实际提炼出了“忠于法律树本色,公正廉洁保灵魂,服务为民为宗旨,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精神内核,通过充分发挥精神内核的鼓舞作用、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发挥队伍作用,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发挥好联村干部作用,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将全体干部分为五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调查走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解决了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一份力。二是发挥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强化全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断巩固原有结对的60家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组织律师志愿者开展“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会同总工会召集了各镇、街道、化工区的工会、司法所负责人及7名服务律师,在骆驼街道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并签订了服务协议。主要任务是帮助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三是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推进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规范化“一村一顾问”制度,根据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顾问人员,实现村(社区)与法律顾问的“零脱节”,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教育和培训。
(三)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开展了党风廉政责任状签订仪式。在仪式上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要求签订了《镇海区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全体干部参加了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层层管理的模式。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及时答复群众疑问,追踪热点问题。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的监督和评议。继续指导法律援助窗口开展群众满意窗口的创建,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群众满意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今年澥浦司法所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称号,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先进表率作用,提高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生命力。
二、以党务公开为主线,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用
(一)不断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意见》、《镇海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镇海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对党务公开做了明细化的要求。按照目录的要求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发文件、召开会议、内部公开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的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小组形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设立标杆。
(二)开展系列廉政警示活动。 一是开展每月一次廉政教育。根据年初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