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制衡与反腐倡廉讲课稿第2页
一,弱化专门制约监督机构的职能,架空党内权力制约监督机构的实际权力。第二,大搞权力集中与个人崇拜,破坏苏共产党内自下而上的制约制约监督根基。
斯大林的影响:矮化、弱化、虚化党内权力制约监督机构的地位与权威。
4、斯大林模式下权力运行的特点与效果
(1)特点:与资产阶级执政党(松散;决策、执行、监督)相比,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上普遍呈现出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高度集中;
二是制约监督乏力。
(2)权力运行效果:对社会主义国家过去几十年权力运行效果应遵循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原则来评价。
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这种高度集中、议行合一的权力运行机制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财力物力极为紧缺,并遭受西方严密包围封锁的恶劣条件下,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与资源办大事和高效率的积极作用;
但另一方面,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这种与公权力结合紧密又缺乏有力制约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也越来越不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从而对各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后果(个人集权、决策失误、权力腐败等现象)。
5、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改革与经验教训
(1)改革历程
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
1950—1963年。1950年6月,联邦议会通过了《关于工人集体管理国家经济企业和高级经济组织的基本法》,即“工人自治法”。法令宣布将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改为社会所有制,并规定在企业中建立工人委员会,把企业的管理权交给工人,标志着自治社会主义制度的开始。1951年12月议会通过《国民经济计划管理法》,宣布国家计划只规定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主要比例。1953年1月,联邦议会通过新宪法,把自治原则规定为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础。这时期,企业的自主权逐步扩大,但自治主要局限于工矿企业内的简单再生产领域。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南斯拉夫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具有中等水平的工业—农业国。但是,过早削弱和取消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过分削弱中央权力和计划指导作用,造成经济建设中的无政府主义,比例失调等问题。
第二阶段:50年代中赫鲁晓夫的反个人崇拜。
个人崇拜即不适当地夸大个人作用,把个人凌驾于群众、阶级、政党之上,加以神化,盲目崇拜。它是过去人类长时期历史遗留下的一种腐朽遗产。在理论上它完全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相互关系的基本观点;在实践上它提倡盲目迷信,严重压抑和妨碍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它强调对领袖个人的崇拜,决不是对领袖的真正热爱,对阶级、党、人民的利益有百害而无一利。
第三阶段:80年代初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新思维”。
戈尔巴乔夫于1985年3月当选苏共中央总书记,1987年11月应美国出版商之约撰写并出版了《改革与新思维》一书。在这本书中,戈尔巴乔夫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关于国内政治经济改革和关于国际关系的“新思维”。他说,“改革给我们的政治实践和社会思维提出了新的任务”,必须“结束社会科学的僵化状态”,“彻底消除垄断理论的后果”,“使社会政治思维发生急剧的转折”。“苏共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和历次中央全会为创造性思维开辟了广阔的前景,给这种思维的发展以有力的推动”。新思维在对苏联历史和现状进行重新评价的基础上,详细地阐述了进行政治经济改革的原因、原则、政策和目标,阐明了对时代的看法和苏联的对外政策。
第四阶段:中国与越南的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的调整和改造。在中国,大规模的经济体制改革起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其基本目标是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方面,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推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在分配方面,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在农村,进一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城市,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在宏观调控方面,对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体制进行系列配套改革。同时实行对外开放等等。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生产资料:国有——集体所有、私有(分田到户)
分配形式:计划分配——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就是在社会主义政治总格局和权力结构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对政权组织、政治组织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和完善。
以不改变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前提的政治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领导体制,行政机构,干部人事制度,行政法规等方面的改革,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目的在于调整部分社会关系,提高政治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效能,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开展了政治体制改革,但政治体制改革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加快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步伐,1987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了议事议程。政治体制改革的主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到现在为止,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许多具体的成果,比如领导干部终身职务制的废除,党与政府重叠的对口部门的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村民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的创新;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建立;行政机构的多次改革等等。
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
(1)实行党政分开。党政职能分开,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地走向制度化。
(2)进一步下放权力。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由下面决定和执行。
(3)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转变综合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
(4)改革人事制度。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5)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6)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理顺共产党和行政组织、群众团体的关系。更充分地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举人有选择的余地。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人民申诉制度,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7)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步一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进程。[4-7]
(2)经验教训
第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与党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内权力改革的正确方向。(苏联解体、东欧剧变)
第二,必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基层后高层、先试点后推广的循序渐进的改革策略。(村民自治、海选)
第三,必须正确对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权力运行方式与经验。(多党制;美国的总统与国会的权力制约;军队国家化)
(3)历史启示
对现行的权力运行体制不进行改革创新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并最终导致党和国家的垮台与解体。
但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改革也可能会加快党和国家的垮台与解体。
三、关于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尽管社会主义国家都建立了权力制约监督机构,但其制约监督效果普遍不佳。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种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在不照搬西方多党制的情况下,如何改革创新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作行为,改善权力制约监督效果,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中面临的一项十分重大而又紧迫的历史课题。
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内权力制约监督运行是否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制本身的建设和创新。
总书记在中央党校“6.25”讲话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明确各权力机构的功能与地位,确立党和国家决策机构的最高权威性(解决既当董事长又当总经理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关于三权关系的新论述:“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中共十七大党章第二章第十条(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现有权力机构设置基础上,重新明确其功能与地位:
(1)权力决策机构——党代会与人代会是党和国家的权力最高决策机构,也是党和国家权力最高制约监督机构。
(2)权力执行机构——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是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同时也是日常工作的决策者。
(3)权力纠错机构——纪委和监察部是党和国家权力专职监督机构。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三种权力机构进行功能定位和适度分离(三权分离),决不是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模式。
三权分离与三权分立有重要区别:
三权分离强调的是权力不能过度集中,并合理分离,但地位不能等同,即权力执行机构(党委和政府)和权力监督机构(纪委和监察部)都要接受权力决策机构(党代会和人代会)的领导与制约监督;
三权分立则不仅强调三权的严格分离和合理分工,同时强调三权的平等地位。对西方三权的严格分离和合理分工的理念我们要借鉴吸收,但对三权截然分开、完全并立的模式不能简单照搬。(内耗)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三权分离还是三权分立都只是一种权力配置和运行的方式,并不涉及权力的阶级属性。
2、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对独立性与权威性。
一是变现行以同级党和政府领导为主代之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并逐步过渡到垂直领导。
二是建立党和政府与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顺畅沟通机制。
三是在重要人事任免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3、以高度负责和积极作为的职业精神,充分发挥纪委监察机构的制约监督作用
首先,大力提高纪委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素质。
其次,积极主动发挥纪委监察机构对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监督作用。
最后,敢于并善于行使纪委监察机构对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监督作用。
4、创新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质询机制,夯实权力制约监督的群众基础
一是要改进和创新现行的选举制度,从基层到中高层逐步实行直接选举和更大幅度的差额选举;候选人应以适当的方式与选举人沟通交流,使党内选举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
二是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三是建立和完善定期的民主质询制度。
结束语:
作为执政的党和政府,要保持政权的先进性和革命性,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严格监督与有效制约;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权力制约与监督。正确处理人民的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
关于党内权力制约监督问题释疑
权力制约监督一般是针对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政权而言的。政党需不需要权力制约监督?尤其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需不需要权力制约监督?权力制约监督会不会导致削弱党的领导,影响党的团结和执政效率?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执政党普遍遇到而又没有很好解决的新课题。
众所周知,权力高度集中有利于提高执政效率,但往往容易造成权力被滥用和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而权力制约监督又可能导致不同权力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诿,从而降低执政效率。这种二难悖论的确不能不让人对实行权力制约监督产生一些疑惑与忧虑。
1、加强党内权力制约监督会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地位?
第一,有利于执政党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
第二,有利于执政党的清正廉洁建设。
第三,党的领导地位是建立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的基础上。
2、加强党内权力制约监督会不会降低党的执政效率?
第一,要正确看待执政效率。
第二,执政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能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简单易行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3、加强党内权力制约监督会不会影响党的团结?
第一,党的团结决不能建立在损害党的利益和党的事业基础上。
第二,严格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反而有利于减少不团结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