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经验交流第2页
出了问题。市人大还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市中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法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班子成员满意率85,基本满意率2,不满意率2。法职人员满意率84,基本满意率2,不满意率1。4、注重实效,狠抓整改。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被评议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评议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代表们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落实,评议工作则会虎头蛇尾,挫伤代表们的积极性。因此,在面对面评议之后,我们狠抓了督促整改工作,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市中院在四个方面做出了整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是干警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这次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和市中院把加强干警思想教育摆在首位,针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纪律松弛、形象不佳、行为不端等思想作风问题,组织机关干警认真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精神,开展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形象教育、典型教育,开展了“双评”等活动,集中进行了一次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在这次评议,评议出了袁克辉、冯艳文两名优秀法官和安怀、霍洪毅刚两名比较出色的法官。
二是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向。评议中,市中院的正副院长和中层以上法职人员以及普通干警,都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对号入座,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剖析和反思,写出了查摆材料。班子主要成员在中院全体干警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上分别作了述职报告。从班子成员到正副庭长,大多数同志都能够正确地审视自己,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是复查处理了一批案件,并进行了责任追究。评议过程中,。市中院党组对评议组提出的整改案件很重视,多次各类会议,听取案件情况,研究办理方案,研讨案件的问题、性质、责任。并专门成立了案件查处组,抽调相关的人员,负责案件查处的组强协调和督办工作。评议组对市中院近两年更审改判的121件案件进行了研讨。确认22件案件存在问题,市中院对这些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公开处理。处理了属于违法审判案件的4件12人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5人;属于案件质量责任的18件20人次,其中给予通报批评3人,给予经济处罚的25人。
四是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评议期间,市中院开展了献爱心、送温暖、美化净城活动;开展了法制宣传、送法上门等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全市法院共做好事、办实事1800多次,捐款捐物计人民币6万多元。市中院组织干警由院长和主管院长带队,先后多次到宝山镇、东富乡敬老院慰问,送去大米、衣物等价值人民币近万元,还为辍学的学生积极捐款,这一系列活动,陶冶干警情操,丰富了他们精神生活,也拉近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
二、评议工作的几点体会
我们这次代表评议工作之所以取得各方面都认可和满意的效果,主要有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搞好评议的根本保证。代表评议,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领导对评议工作是否支持和重视,关系到评议的成败,是评议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我们在评议伊始,就成立了由市委两名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组织、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织。在领导小组、评议工作人员动员会议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分管政法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别做了动员讲话。并且在评议开始后,市人大常委会几位副主任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到市中院、各县(市)区听取人大代表、基层法院的意见。在整改的关键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深入被评议单位,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进行具体指导,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领导通过各种形式的支持,为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根本保证。
2、被评议单位的主动配合是搞好评议的关键。在代表评议中,人大代表的评议所处的位置只是外因,真正发挥作用的还要靠被评议单位全体人员的内因变化。因此,我们把解决问题的着眼点放在了调动被评议单位全体人员的主动性上,这是搞好评议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市中院领导班子对这次评议工作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把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作为公正司法,改进工作,树立形象的良好契机。为了使评议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市中院首先进行了自查、自评,查找问题,为评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在评议工作开始时,市中院从领导班子做起、动员每一个干警,与评议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并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配合好评议工作。为方便评议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在自身办公室条件紧张的情况下,为评议工作人员提供了专门办公地点。并主动抽调车辆支持评议工作人员的案件核查工作。对于评议中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能够认真对待,调查核实,边评边改。市中院的主动配合,是此次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成效的关键所在。
3、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是搞好评议的基础。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具有经常联系选民的优势,能够多方听取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能正确的反映情况,对本单位、本系统选民的评议和民意测验结果,评价准确,最具有说服力。因此,我们必须相信代表和选民,切实发挥他们在评议中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参加评议市中院的有国家、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分别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同部门和行业,涉及范围广泛。此次评议工作共征集到各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1334条,在社会反响很大,为今后继续搞好评议夯实了基础。
4、敢查真摆实改是搞好评议的目的。代表评议工作实效如何,就是看整改是否动了真格,是否真正推动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它关系到述职评议工作的实际效果,也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在代表评议前,被评议单位就主动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述职评议中,认真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意见,认真进行反思,搞好边整边改;述职评议后,还逐条分析评议中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搞好集中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反馈报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通过半年多的评议整改使被市中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在评议前,市中院在参加“双评”的三十多个部门中,排名后4位,评议后,前进到第10名。
三、评议工作的前瞻和探讨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地方各级人大评议工作的实践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正在酝酿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草案)》也对评议工作做出了法理界定。实践证明,人大评议不仅拓宽了人大监督的渠道,而且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树立了人大的公信力与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继续对评议这种监督形式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实效。我们通过这次评议工作对代表评议进行了一些思考。
1、奋发有为而不消极无为。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评议工作由“热”趋“冷”。尽管个中缘由颇多,但不难发现,对这种监督手段的作用有疑虑而不想评、怕得罪人而不敢评、而对新的情况茫然无措而不会评等消极无为的思想影响,是导致评议工作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作用的期望值在增大,对评议这种“柔中有刚”的监督方式的认同感在增强。因此,任何消极无为的思想都必须坚决克服,代之以奋发有为的观念,把评议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不仅要有奋发有为之志,不辱使命,知难而进;而且还要有奋发有为之行,积极进行,贵在实践。
2、顾全大局而不盲目随意。人大依法监督是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那种随意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的做法,容易使评议陷入盲目性而导致“变味”,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必须坚决防止。应当在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评议启动机制,围绕本地区发展的新阶段、新变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议的对象、评议的重点。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行动。要关注本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善于正确把握和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的大趋势、大背景下思考和筹划评议工作。求真务实而不急功近利。提高评议实效一定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评议,无论是出思路、拟方案,还是组织对方案的论证与实施,哪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的调查和缜密的思考,惟有科学务实的态度才行。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基层群众新的需求、生产生活中遇到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对“一府两院”的评价等,不仅应当成为评议工作的决策依据,而且应当成为“评”和“议”的重要信息。要客观实在地反映被评议单位的情况。评议一个部门的工作,不能只听汇报中说了些什么,更要看工作做到了什么程度,还要看究竟做得怎么样。同时,要跟踪督促被评议单位解决评议发现的问题。总之,工作要往实里做,重心要往基层移,结论要下在调研和分析之后。只有这样,评议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