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扎扎实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必将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境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过去,我们实行的是农村支持城市、农业为推进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的政策,为此农民做出了巨大奉献。这在一定历史阶段推进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有关农村的两个尖锐问题无可回避:一是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民的全面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二是农村的现代化若不能同步有效推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成长将因此遇到阻滞。现在,这两个问题越来越迫切,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先后进行过两次重大调整。第一次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次是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属于第三次重大调整,其实质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建立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做出这样一个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施政品格。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开始具备同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能力。经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总量大大增加,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城镇化水平已达到40%,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上升到85%左右,国家公共财力越来越雄厚,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已经有必要而且开始有能力转而采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取向。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历史发展阶段性和现代化进程规律性的科学把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农村的面貌一定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是关于“三农”理论的重大创新。历史上,我们为解决“三农”问题陆续出台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基本上属松绑和减负范畴,没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城乡差距、工农差别不是在缩小,而是在继续拉大。其症结仍在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没有得到根本调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没有得到彻底打破,农村难以得到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辐射带动。一些关系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发展的规划问题、机制问题、途径问题、组织保障问题,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职能转变问题,都亟待我们从整体上去研究和解决。农村社会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党群干群之间,也积累了不少错综复杂的矛盾,成为党长期执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隐患。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把握了新时期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找到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农村的结合点。这一系统的战略规划,必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闯出新路,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谐稳定,使农村不再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包袱,而是成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力量。
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落实到操作层面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既注重发展农村生产力,又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注重农村经济发展,又注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构成了一个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外在形象与内在素质相融合的科学完整的目标体系,包含了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
如何找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合实际的工作路径,如何创造性地把“二十个字”的总体目标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立足一年多来的实践,我们认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到“五新一好”。
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小康不小康,首先看住房”。村镇面貌是农村综合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但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农村住房建设乃至整个村镇建设。五中全会指出,要“搞好乡村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