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党支部民主生活意见整改措施
一、期末教学效果奖惩办法:
1、平均分奖:(60分)
期末县统考平均分达到镇平均分的每科加60分;比平均分每高1分加1分;比平均分每低1分减1分。
2、名次奖:
获镇第1——6分别加10、9、8,7、6、5分。
3、及格率奖:(10分)
单科及格率达到镇的平均及格率的每科加10分,增加或减少一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直到扣完为止。
4、优生率奖:(10分)
每达到镇平均优生率的奖该科教师10分,每超过或降低一百分点加或减1分,直到扣完为止。
5、学困率奖:(10分)
每达到镇平均学困率的奖该科教师10分,比镇的学困率低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二、经费管理办法
1、凡购物、用餐、出差后一周内必须到学校核实签字或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上级领导来校生活接待费标准每桌不高于100元,校内工作餐标准每桌不高于60元。
3、凡因公出差用车车费必须及时付清,回校报销,不得赊欠。否则不予报销。
4、不准擅自挤占或挪用学校资金,违者处以3倍罚金。班主任收到的学生杂费,停滞500元以上者以挪用公款论处。
5、及时追收他人或单位所欠学校经费,该收的必须收。
6、必须节约开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7、学校每月必须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当月收支帐目,让每个教职工清楚学校的资金。
8、教职工如有疑问,学校必须负责解释。
三、校委会成员的考核和因公外出所的实施办法
1、校委会成员必须按标准减足课时,如果有超课时的,必须发超课时补贴。
2、如因公急需在校或外出办理或在外面培训、学习、开会等,所耽搁的课时由学校安排老师代课并解决代课费。
3、节假日加班严格按国家标准发放补贴,不得超标。
4、非主科教学的校委会成员期末教学效果奖按全体教师奖金的平均数执行。
四、校委会成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五、今后在为学校购买教学用品是要更加仔细。
六、我校党支部决心做好对退休教师和困难教师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继续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七、党支部决心严格按照党性分析中所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搞好支部工作。
《小学党支部民主生活意见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