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改革的探索措施
警务改革的探索措施
当代“管理主义”理论认为,科学运用企业化管理理论、原则、模式和方法是提高政府等公共部门的效益、效率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提高公安机关的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借鉴企业管理机制、吸收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是十分必要的。
引入激励机制。
要推动警务改革,促进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需要广大民警的支持,要取得广大民警的支持,就必须借鉴企业管理的经验在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将民警的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统一在一起,通过目标的设置来激发动机、指导行为、满足需要。建立激励机制,首先需要对民警所在的岗位分类,然后对工作内容和效率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评价,将与岗位有关的工作数量、质量及其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加以分类评分,定出较为具体的工作考核标准,实现考核标准的科学化、客观化。对评价考核标准和依据不容易量化的岗位和人员,则要激励和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其次要在广泛征求民警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一个大多数人认可的制度,在激励中严格按制度执行。
激励并不全是鼓励,它也包括许多负激励措施,如淘汰激励、降职激励。负激励是一种惩罚性控制手段,以否定那些违背组织目标的非期望行为。正激励与负激励都是必要而有效的,不仅作用于当事人,而且还会间接地影响周围其他人。
真正知道民警的所思所想,是激励成功的一个关键性因素。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认识到民警的需要存在着个体差异和动态性,不断了解民警需要层次和需要结构的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措施,使民警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需要,从而使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保持和发扬下去。
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要加强警察文化建设。要重视警察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尽量让每一位民警都融入到警察文化中,融入到组织的长远发展之中,自觉用警察文化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拆除所有阻碍沟通的“高墙”,凝聚团队力量。
坚持以人为本,要重视构建民警和管理者之间和谐的关系,使民警广泛地融入到管理中来。因而管理者有必要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减小组织内部权力之间的距离,以便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
实行竞争管理。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所承受的外部压力是公众对自身安全和社会安全期望值的升高以及社会与媒体对公安的关注。由于不存在外部竞争的压力,所以普遍缺少竞争和危机意识。只有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才能使公安机关改变服务态度和科学地规划勤务。虽然能够允许社会其他组织经营的警察业务有限,但推行警察工作社会化对警务改革的意义却不能忽视。对此,我们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以迎接挑战。
在公安机关内部引进企业的竞争机制,首先要培养竞争和危机意识。我们要增强适应“变”的能力,不断开拓创新,以免被时代淘汰。其次要增强成本和效益观念。警务规划必须有成本意识,要以效率、效益最大化为原则,警务安排中不能出现无效警力和负效警力,以免造成大量警力、时间和钱财的浪费。现在全社会的服务功能有向公安机关集中的趋势,而有些服务功能已偏离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牵制了大量警力。管理者要公开用人条件、标准,公开录用方法程序,采取笔试、面试等手段,保证公平竞争。
《警务改革的探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