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腐的几点思考
源头治腐的几点思考
江泽民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必须双管齐下。”这一重要论述,精辟地总结了改革开放条件下我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鲜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两手抓”的科学理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不但要从严治标,而且必须从严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只有加大治本力度,强化防腐机制建设,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一、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消除腐败的思想动因。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陈希同、成克杰、王宝森、胡长清等,这些高级干部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以此为鉴,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须要下功夫祛除党员干部思想上的病毒,疗救其道德上的缺失,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作为重点,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思想教育既要突出教育的广泛性,又要讲究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和针对性;既要讲实效,又要造成一定的声势。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纪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新闻单位的力量集中起来,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优势,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网络,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使领导干部"不愿意腐败"。
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作为抓好德治的根本。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经得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
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作为抓好德治的核心内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崇高理想,增强宗旨观念,并为之而不懈奋斗,把内在的道德要求付之于长期的从政实践,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以权谋私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真正做到立党为公,用权为民。
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精神境界和自律意识作为抓好德治的重点内容。江泽民同志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在领导岗位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该留点什么?想清楚这些问题,其实质就是要党员干部在精神上始终有一种高层次的追求,做到“其责己也重以周”,随时随地都能严于律己,慎于小节,管住自己。不这样做,所谓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就根本无从谈起。
二、构筑牢固的党纪国法防线,封堵权力腐败的通道。法纪松弛,对权力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监控,其结果往往导致权力腐败的案件频频发生。因此,在新形势下,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仅需要全面加强德治,而且需要全面加强法治,真正做到依法制权,依法治官,依法行政,努力构筑牢固的党纪国法防线。
一是要强化法治意识。执政党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如何,对党的作风形象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直接而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法治,必须从抓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入手,着力使他们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引导他们确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权与法的关系,防止和克服权大于法的现象;使他们增强民主平等意识,克服等级观念、特权观念,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并要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加深理解,增强法纪观念,切实遵纪守法,管住管好自己,以实际行为维护法纪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要强化以法制权的监督制约机制。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维护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手段。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减少以至根本遏制权力腐败,关键在于建立一整套便利、管用的权力制约机制,依法对权力运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使之合乎法制规范。为此,必须适当分解并合理配置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等三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切实改变过分集权于个人的状况;规范财权、用人权和重大事项决策权的运作程序,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控机制,对权钱交易之类的腐败行为实施重点防范;完善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预警机制,切实改变监督滞后的状况;加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并通过深化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作过程的民主监督;进一步理顺监督体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等专门监督机构的地位作用,使之真正能依法制权、以权制权。
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政党的党员干部是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衡量社会法治实现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他们更应该自觉地以法规制度来规范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