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规划财务处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第2页
(试行)办法》(鄂商规[20xx]35号)和《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鄂商规[20xx]48号)规范执行。2、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的项目资金分配做到“三统一”:统一管理办法、统一项目评价标准和统一评审程序,坚持由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由厅党组集体决定的公共资源分配原则。
3、评审过程由厅监察室全过程监察,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分管副处长:蔡子政;经办人:杜辉
(六)全省商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文秘114版权所有
目前这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国有产权转让。为防治商业贿赂,我处采取积极措施,把好国有产权转让的“三道关”。
1、规范审批关。对直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严格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转报省国资委审批。
2、严格资产评估关。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应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程序到省国资委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3、公开交易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按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4、分管副处长:蔡子政;经办人:王汉
《商务厅规划财务处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